图/文 本报全媒体记者 龙文玉
春日无限好,正是出笋时。清明假期,记者3天2次在乾州新区大坡公园爬山时,看到几处楠竹林中呈现同一番景象:一根不足1米高的楠竹被剥下“外衣”,“××”稚嫩的笔画刻在鲜嫩的笋肉上;路边沿坡而上的4处竹林里,有10多根刚破土而出的楠竹笋要么被“拦腰折头”,要么被连根挖起,剥下的笋壳撒下一地……
这已真真切切地演绎成了现实的笋“殇”。
山间植物,一岁一枯荣。竹笋变成竹子,是个艰难的过程。采挖几根楠竹笋,也许只是图山珍的鲜味,还不到依法追责的地步。而小溪桥社区在竹林里悬挂几块“盗挖竹笋者,罚款2000元”的告示牌,对少数人来说已是睁眼瞎!
君子者,不禁而止;小人也,禁而不止。如果仅有牌子而缺乏管护措施,或者护林员与偷采竹笋者总是“躲猫猫”,那么再强的看护力量都显得苍白无力,这种现象在这档季节里,还会年复一年地重演。
笋“殇”就是损伤,损的是植物的生命,伤的是人的灵魂。谨防笋“殇”,要靠自律,更要有山笋“破土而出”的钻劲。通过教育防范与惩戒并举,提升人的素质,触动其心灵深处的文明涵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