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路遥)日前,凤凰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出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及“人民法院案例库使用指南”,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涉企纠纷。
据了解,吉首市某经营部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法庭,称其与湖南省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并约定了金属栏杆材料总价35万余元,此前湖南省某公司已支付了10万元,现要求对方支付其余款25万余元。吉信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事实清楚、案件争议不大,立即联系湖南省某公司负责人前来协商,并向其送出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及“人民法院案例库使用指南”,帮助其精准评估诉讼风险,介绍如何使用“人民法院案例库”,告知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可查看同类型案件处理方式。在工作人员耐心指导和劝解下,湖南省某公司对自身的诉讼风险进行了评估,最终将欠付余款支付给吉首市某经营部。
“人民法院案例库”于2024年2月27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社会公众通过浏览案例库,可以查看大量鲜活生动的案例,更好地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行为边界,同时也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凤凰县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案例资源,在审理案件时参考入库同类案例,避免“同案不同判”,同时把推广“人民法院案例库”作为深化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行“提示书+案例库”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