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琛 刘瑾玉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履行好职责,认认真真办好每一起案件。”谈及自己的工作,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向昉语言质朴而又真诚。
工作12年来,向昉先后荣获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党建工作个人”“湖南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她撰写的案例“秦家学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172号指导性案例。
勇于担责
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周春梅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向昉被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用生命捍卫司法尊严、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事迹深深打动,她暗暗下定决心,要做“周春梅式”的好法官,在司法工作岗位上践行良法善治的职责和使命。
2022年,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春梅办案先锋队”,通过集中年轻化、专业化的力量,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急难险重案件的办理工作。向昉主动报名参加。在处理51起房地产纠纷系列案时,向昉与团队成员连夜阅卷,确定审理思路,制订解决方案,分别开展调解工作。仅用一周时间,51件案件全部审结,其中调解结案42件、庭后和解8件、判决1件,有效降低了房地产市场风险,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努力。数据显示,向昉与“春梅办案先锋队”队员在8个月内办结该年度全部受理案件180件,其中调解95件、撤诉58件、执行和解8件,调撤率达89%,平均结案周期为19天,最短结案周期为5天,当事人自动履行金额达600余万元。
“记得案件中,一位近百岁的当事人坚持要现场亲自签订调解协议。当他在其孙子搀扶下,颤颤巍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按指印,并对我们竖起大拇指。那一刻,我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获得感!” 向昉说。
敢于挑战
“绿色”审判的答题人
2023年5月,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湘西地区首例由社会团体提起的环境公益案件。作为案件承办人,向昉通过阅卷了解到,被告人黄某某是年过八旬的留守老人,因过失导致其所在村镇的80余亩山林被焚毁,共计树木1400余株。
“被告人实际履行能力有限,但这不是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环境资源审判要注重恢复性司法,怎么能更好地体现治罪与治理并重,让更多人了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呢?”向昉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反复考量。
通过实地走访,向昉了解到被告人在失火后已及时取得村集体、村民谅解,且已主动申请进行补植复绿等情况。于是,向昉立即联系支持起诉的辖区某县检察院、林业局,共同对被告人积极履行修复义务的行为给予支持和帮助,并组织志愿者协助黄某某家属在被焚毁林地就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调研组到我州进行森林资源权属争议和环资审判实务调研时,对向昉坚持“谁损害谁修复”司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路径,充分结合被告人实际履行能力、当地生态环境的原生修复能力的处理思路和方法表示充分肯定。
此外,向昉还承办了湘西州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生态环境损害磋商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向昉就认真研读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司法解释,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指导,并向有关专家学者请教。她能动履职,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的态度和做法,让同事和当事人纷纷对她竖起大拇指。
初心皎洁
心怀温暖的“法苑花”
“每个案件背后都是民心,案件办理效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向昉说。
2023年7月,向昉负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二审。通过查阅卷宗发现,一审判决没有问题,维持原判可减少很多工作量。但是,想到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暂时失去经济来源、妻子患有精神和肢体方面疾病且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伤、儿子还在上学等情况,向昉便思考如何在实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让面临困境的家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此,向昉反复研究调解思路,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经多轮沟通协商,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同意在收到民事调解书后15日内支付赔偿款,纠纷终得以妥善解决。受伤当事人拿到钱款后连连对向昉表示感谢。
“悲悯之心是法官应有的情怀。”向昉表示,“我们不仅要‘铁面’无私地办案,更要把司法的公平公正、温暖大爱传递给人民群众。避免‘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旧思维。”
此外,向昉积极投身法治宣传工作中。作为所在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近年来,向昉先后到辖区各中小学校为30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3年,向昉还应邀参与《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3》的编写工作。
“法官工作要细致认真,多点耐心和爱心。心底无私天地宽,做人做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要过得了‘良心关’。”这是向昉经常与同事分享的话。说的是平凡质朴之语,做的是暖人心肺之事。她以女法官独有的细腻与理性让审判更有力度、司法更有温度,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