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诚
当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31条中对“干部不担当作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敢于担当作为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品格,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增添魄力、强化定力、提升能力,以党纪为“尺”,铸就担当铁“肩”,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
坚定理想添魄力,扛起“愿担当”的使命。信念不牢,地动山摇。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定盘星”“指南针”。有的党员干部因缺乏理想信念的引领,没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工作中拈轻怕重、挑三拣四,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热衷“打太极”“踢皮球”,做“撞钟式干部”“陀螺式干部”,不愿担当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敲响警钟,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常悟常进,对照《条例》要求,把学习、检视、整改一体化贯通、整体性推进,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审视党性“底色”,既要胸怀“国之大者”,也要厚植“枝叶情怀”,将个人理想积极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激发昂扬斗志和蓬勃朝气,在勇攀高峰中书写人生价值。
立足长远强定力,增强“敢担当”的韧劲。心定则谋定,谋定则事成。想要干成一番事业,定力不可或缺。一些干部虽然有担当作为的主观能动性,但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对成功的期望过高,总想着一蹴而就,遇到点困难挫折就深受打击。久而久之,其中一部分干部就开始追逐能立竿见影的“花架子”“小盆景”,只顾眼前,不思长远,好大喜功图虚名,不愿“为他人做嫁衣”,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定力不仅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持之以恒,更是立足长远的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绵绵用力,持之以恒,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追求经历史沉淀之后的“显绩”,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定力。
以学补短提能力,锤炼“善担当”的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愿担当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说到底是能力不足,是个人水平未匹配岗位要求。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的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随着时间的推移,本领恐慌逐步转变为焦虑,“躺平”“摆烂”等思想趁虚而入,形成不良循环,还自诩“被磨平了棱角”,极大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干部能力不足,一方面是对党的科学理论掌握不够。要多在“纸上学”,保持对知识的虔诚,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另一方面体现为缺乏处理实际问题的经验。要常在“事上见”,深入基层一线,直奔问题前沿,做几回“热锅蚂蚁”、接几次“烫手山芋”,在干中学、学中干,强化对复杂局面的掌控能力,锻造善于担当的“铁肩膀”,练就干事成事的“硬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