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子涵 张 嵘)近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该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终结了一起涉及百万条个人信息贩卖、非法获利的犯罪链条。
此案中,彭某某和黄某两名被告人,原本从事网络催收工作,却转而利用工作之便,大量购买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形成了一条非法的信息交易链。调查显示,自2023年3月起至11月,彭某某通过上线购买了超过130万条公民信息,如电话号码、婚姻登记、社保数据等,并将这些信息出售给包括唐某某在内的多人,非法获利超过36万元。而黄某也购买了1520条公积金数据,并将其转卖给唐某某,非法获利7600元。这些被贩卖的个人信息均被用于非法的催收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出,彭某某、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两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已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彭某某和黄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当庭认罪认罚,并承诺将积极履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