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庆宾)日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致全省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针对服务基层、应征入伍、继续深造等不同类型的高校毕业生介绍相应的国家资助政策。
对有志服务基层的应届毕业生,如自愿到我省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的基层单位就业,并在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可以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其中,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补偿三年。
毕业后选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考军士的高校学子,均可以享受大学期间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时间按基本修业年限计算,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对于选择继续深造的高校学生,不论是专升本,还是考取研究生,均有相应学段的国家资助政策,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已经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所有学段全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上述资助政策详细内容及办理流程,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官网、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提醒,如果已经办理了助学贷款,毕业后不要忘记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暑假和开学是电信诈骗高发期,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如想详细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可向所在高校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
附: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节选)
三、有关政策解释
1.脱贫地区具体为:炎陵县、茶陵县、祁东县、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县、武冈市、平江县、石门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安化县、新田县、江华县、宁远县、双牌县、江永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鹤城区、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中方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2.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政府驻地以下(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西部志愿者)、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基层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