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艳,女,湖南省永顺县颗砂乡新寨村人。于2017年2月与其丈夫王东霞在湖南省吉首市红旗门汽车南站门口领养两名男婴(双胞胎),因男婴生母(身份信息:无)无能力抚养,将2名男婴交由刘春艳抚养,男婴均刚出生一个星期,用包毯包裹着。刘春艳将孩子交由其子王鑫抚养,给他们分别起名王大森、王大林。后来,王鑫不幸身亡,刘春艳将双胞胎抚养至今。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见报后持有效证件与刘春艳联系,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人:刘春艳
联系电话:17752605356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