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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7日

留住“树梢上的乡愁”

—— 古丈县检察院能动履职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

本报特约全媒体记者 张棋铭 通讯员 杨子涵

“听我爷爷讲,他小的时候这棵树就在这里了,夏天时大家都会到树下乘凉。我们小时候也经常跟村里的娃围在树下玩耍。”近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跟进调查时,该县断龙山镇73岁的彭大爷指着村里的一棵百年毛红椿说,“这棵树有500多年了,是我们这儿几代人的回忆,看见它现在长势这么好,我真的很开心。”

古丈县林木绿化率达80.46%,生态环境优良,历来就有“中国天然氧吧”“林业之乡”的美称。在这片苍翠青山中,生长着1469株古树名木,历经岁月沧桑,这些珍贵的古树名木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这些古树名木,是古丈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的一项重点任务。

为准确掌握古丈县古树名木分布、生长情况,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力度,2024年2月到3月期间,古丈县检察院开展了深入摸排,通过到相关部门了解和调取古树资料,办案检察官详细查阅了县域内古树名木登记册中记载的古树地址、树龄、树木生长等情况,并根据多方了解到的情况,深入到所在村镇进行实地查看。经调查发现,县域内存在少量古树名木死亡或疑似死亡、遭受病虫害以及部分管护人不能履行管护人职责等情形,对古树健康生长产生较大影响,亟待加强保护。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它承载着古丈县的历史记忆,不仅是一方故土,也是一缕乡愁,必须保护好。”办案检察官说道。

为尽快加强改进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古丈县检察院迅速行动,3月18日,根据《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相关规定,该院依法向古丈县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了古树保护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督促其对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的情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及时对被破坏的古树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古树日常养护,改善古树生存环境,做到应保尽保。

检察建议发出后,古丈县林业部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排查,将古树管护纳入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定期进行巡护,加强对养护负责人的培训监督指导。针对生长环境不佳、长势不良的古树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邀请省级专家现场查看救护,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科学防腐、除虫等专业维护措施和抢救复壮。

同时,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古树保护的积极性,该院还积极进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认识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通过凝聚各方保护合力,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助力茶乡古丈绿水青山常在,这不仅仅是对历史和自然的尊重,也是我们对下一代的责任。”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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