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腾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所属吉首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南区地下广场门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1.吉首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南区地下广场原承租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总价136万元转让其“人民广场店”合同期内(2012年至2030年)剩余租赁年限的超市经营权及现场相关资产。
2.吉首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南区地下广场,面积12000㎡(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层高6米。
3.吉首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南区地下广场停车场,面积6186㎡(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层高6米。
二、租赁门面适用经营范围
适用于超市及超市配套停车场经营项目。
三、租金标准
1.吉首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南区地下广场年租金3345563.94元,租金每三年在上一个三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6%。
2.吉首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南区地下广场停车场年租金18万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其他要求
1.确保转租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问题。处理好包括但不限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遣散、职工安置、供应商货款等遗留问题,保证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2.在协议签订生效后,到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全资子公司作为租赁物的经营主体,以新注册的公司从事承租物内的超市、百货等经营行为。
3.承诺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当季租金。
4.租赁方坚持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在正式开业前必须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承诺如租赁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社会群体事件,严重影响我方出租场地的正常经营使用,由租赁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联系方式:15007400737龙先生
吉首市腾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