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阙志明 石 流 通讯员 杨 岳
8月15日本版《民声“志”顶》栏目刊发市民梁晓《谁动了我的号码?》的读者来信,梁晓称自己在某次检车过后手机就开始被各种电话疯狂轰炸,平均一天骚扰电话达6个之多。
除了梁晓,也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买了一次房就会接到无数个装修公司的电话,装修完很多年还有人不断打电话问是否需要装修;出了产房第二天就接到是否要拍满月照的电话;报了一次培训班,就一直接到培训班电话;更有甚者直接以婚恋交友形式发送短信轰炸……个人信息泄露,市民不堪其扰。
近日,记者咨询了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其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被告人从上线处累计购买电话号码、婚姻登记、社保信息、公积金数据等达百万余条,用于非法目的,其行为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检察官介绍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通过查询相似案例发现部分手机APP会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的情况。在下载手机APP时,跳出来的是否同意个人信息手机的选项时,公民大部分选择了同意,这就存在电话号码被泄露的风险。
对读者梁晓的困扰,检察官表示如果确实因手机号码泄露造成了公民人身、财产损害可以向当地网信部门投诉或者报警处理。但是由公民自己搜集证据有限,可以将通话进行录音,通话记录等进行搜集作为证据提交给相关部门。由网信、公安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
“我们去年办理了一批政务公开栏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件。”除了手机泄露个人信息,政务信息公开也会泄露。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他表示如果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了大部分人群的利益受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据了解,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如果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可以通过《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追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人员的侵权责任,要求民事赔偿。”古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贩卖个人信息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信息安全,而且可能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其他犯罪。希望大家保护好个人信息。同时呼吁整个社会协同合作,斩断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利益链。
怎么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相关部门给出了以下建议:1、不轻易点击社交软件中不明来源的链接;2、不扫描没有安全保障的二维码;3、不要在陌生链接中填写个人信息;4、公共场合WIFI不要随意连接,更不要连接公共WIFI进行付款,最好使用自己的手机流量;5、不将不同账号的密码设置为同一个,不同平台设置不同的高保密强度密码。网银、网购的支付密码最好定期更换;6、不轻易设置“免密支付”功能,若开通免密支付,最好将银行卡设定日度限额或单次支付限额,一旦出现意外可避免损失扩大;7、不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要认真阅读服务协议、用户隐私政策等说明,谨慎授权。8、淘汰的电子产品信息销毁要彻底,防止不法分子恢复数据。9、在处理快递单、车票、账单等信息时,最好先涂抹掉个人信息部分再丢弃,或者集中起来统一销毁。10、不在社交软件上泄露过多个人信息,晒照时尽量模糊含有个人信息或标注的真实身份信息,在公开网站平台填写信息时,避免使用真名或姓名拼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