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蛟 王 建 田 鹏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近年来,随着我国耕地后备资源的逐步减少,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需求居高不下,实现占补平衡的难度也随之增大。在工作实践中,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问题也暴露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一些弊端。鉴于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仍然聚焦“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本文以吉首市为例,运用政策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法,剖析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多种“堵点”问题,探讨导致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占”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吉首市处于城市发展阶段,各类建设乱占耕地情况时有发生,主要突出在以下两方面:
(一)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农村地区没有统一的建设用地,多数存在村民需要建房时,就近选择自家耕地实施建设,加之自然资源管理人员缺乏、监控不及时,造成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化”建设得不到及时制止。待发现问题时,耕地“非农化”建设已经基本形成,再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处罚难度大、成本高。一是按相关的程序,耗费的时间漫长;二是从人力物力来看要耗费相当大的行政成本;三是给村民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也激化了干群之间的矛盾。
(二)公共管理服务类建设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提出改进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进出平衡的管理机制,除个别国家规定的可不落实补充耕地的特殊情形外,各类占用耕地均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际工作中,部分公共管理服务类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乱占耕地情况,部分项目建设时没有申报用地手续,选址时不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没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就开始动工建设。
二、“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指标紧缺。由于吉首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三调中未利用地面积少,产生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少,且开垦难度大,部分土地土层较薄,达不到新增耕地条件,可开发新增耕地资源有限,吉首市多年未有指标产生,直到2023年底才入库2018年土地开发项目指标,主要依靠省、州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协调购买其他县市指标。
(二)地理条件先天不足。吉首市地处武陵山区,境内地貌多以中低山和低山为主,地势普遍较高,坡度多数大于25度,受地势条件限制大,导致耕地后备资源稀缺,新增耕地难以达到验收标准。山地面积占吉首市总面积的80%,耕地面积仅占总面积的7.19%,且耕地分布不集中,绝大部分为坡耕地。适合开发地块面积小且零散,开发项目选址难度大。
(三)土地整理政策不完善。一是部门配合不足,选址困难。如2017年实施的吉首市双塘办事处周家寨开发项目,选址的问题(开发项目选址在退耕还林地上),直到2024年10月才完成整改入库。二是没有补偿及协调费用,施工环境难协调。项目工程预算中没有占用土地、损害青苗的补偿费及协调费,因项目实施确实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利益,矛盾突出,乡镇、村(组)积极性不高,施工环境难协调。三是对于土地开发项目后期监管滞后。吉首市无相关的监管配套及奖励政策性文件,乡镇、村、村民三级积极性不高,造成后期耕种难以落实,抛荒及“非粮化、非农化”情况严重。
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建议
(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明确建设用地单位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对于各部门、平台公司、乡镇(街道)等项目建设,明确要求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咨询,防止产生耕地“非农化”行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发挥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耕地状况进行监管,自然资源所配合乡镇两违办开展巡视巡查工作,对于“非农化”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二)完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政策。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一是需要成立工作专班,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完成项目的选址、改良培肥、等级评定、项目验收等工作。二是灵活耕地恢复。结合吉首市耕地后备资源稀缺,成片可开发地块较少,建议应多鼓励零星耕地的恢复。
(三)优化土地管理。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规划整理和利用。土地整理项目所在乡镇、村应加大项目的协调和耕地监管,确保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平衡。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积极鼓励种植大户、能手实施耕种,提高土地利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