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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古镇焕发“新枫景”

—— 永顺县芙蓉镇河畔社区探索“枫桥式”社区建设路径小记

张 玉

近年来,永顺县芙蓉镇河畔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枫桥式”社区治理道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党建带群建,靠前调解矛盾化早化小

河畔社区位于芙蓉古镇核心景区,流动人口多、经营场所多。如何在基层治理中把小的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于未然,是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该社区全面推行“三长(片长、组长、邻长)制”,着力解决“社区以下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上传下达不够通畅”等问题,畅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着力打造居民心底里认可的“解忧员”,由党员骨干引导各片区居民,组建了一支50人的“枫桥式”志愿服务团队,负责村务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坚持“每周一巡、每月一报”,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努力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化解在基层、防患于未然。2022年以来,志愿者们在开展志愿活动中陆续化解20余件矛盾纠纷。

共识促共管,强化《村民公约》治理功能

河畔社区“两委”以法律为准绳,将情、理、法三者有机融合,结合该社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修订并完善了《村民公约》,写入了邻里和谐、移风易俗、爱国守法等乡风文明建设内容,明确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今年5月,王某某在社区微信群中公开质疑水电安装收费过高,与安装人员黄某某发生矛盾。黄某某及其家人要求王某某公开道歉。事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依据该社区《村民公约》,讲述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王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并向黄某某及其家人诚恳道歉,双方消除了误会。

该社区实践运用《村民公约》,引导群众主动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将传统美德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日常行为之中;及时妥善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求,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有力促进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邻里之间更加和睦,干群关系更加和谐,社会治安更加稳定。今年以来,该社区利用《村民公约》化解矛盾纠纷10件。

共治促共管,扩充调解团队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8月,周某某在自家门前砌墙,阻拦了邻居曾某某回家的必经之路,双方发生争执。收到调解申请后,社区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进行调解。对土地权属进行解释,宣传邻里和睦及禁止侵占公共道路有关规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周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场拆除了所砌的墙。

近年来,河畔社区不断扩充矛盾纠纷调解团队,在原有的志愿者团队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业务骨干作为“枫桥”调解员,加强与该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合作,推动跨部门矛盾“内外一体化解”。同时,还和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人民法庭秉承着“1+5+N”工作机制,共同成立了“和合调解室”,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联络人大代表、民警、司法员、社区干部、法官组成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小组,第一时间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确保治理现代化实现在最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让司法服务直达最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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