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烨)连日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该大队分析研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律特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在车站、学校周边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率较高路段,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方法,重点整治无牌无证、三轮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车篷伞具、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城区各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对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等进行劝导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10月以来,该大队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警车70余台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12起,其中酒醉驾23起、非法载人27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29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