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应该突出“三化”来助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达到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目的。
突出制度化,拧紧“总开关”。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抓好落实。健全制度是前提。警示教育相关制度需要健全完善之处很多,但在此仅从警示教育成效中的学习教育、警示谈话、跟踪回访等制度来谈。首先是要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在内容上要进一步做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条例等党章党纪,不断强化正思想、懂规矩、守纪律意识;在时间上要进一步明确,每周以相对固定的时间段来集中学习,如周一或周五学习,让学习具有连贯性、紧凑性。其次是要完善警示谈话制度。根据“书记谈书记、上级谈下级”的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谈话教育活动,务必做到重要行业单位、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谈话“全覆盖”。建立跟踪回访机制,重点关注案发单位部门和同类同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履职等变化情况,确保警示教育效果。刚性执行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纪中,谨记“不能干”的界限,牢记“必须为”的要求,做到听党指挥、上下同步;用纪中,念好“紧箍咒”,用好“护身符”,做到明纪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守纪中,自警自省、摆正自我,教导大家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最后是要重视考核监督。把警示教育活动全过程和成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点中,并在议程内容、方式方法、平台渠道上要精心设计;对警示教育活动中的懈怠、“走过场”行为予以监督、纠正和处理。对发生重大案件的行业、单位、部门,要及时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让警示教育制度能落地、警示教育活动有成效。
突出常态化,筑牢“防火墙”。常态开展常自省。“吾日三省吾身”,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警示教育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的思想意识,树立正确思想、规范日常行为;大会小会开展,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时间不少于30分钟,小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报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常常开展、时时自省。“对口”开展常自警。开展警示教育,不要“好高骛远”,而要“量身定制”,让同级同类行业单位的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达到“触及灵魂”之效。比如,政法战线最好以政法、公检法司中违纪违法人员的“所作所为”来告诫大家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走出追求“高职务”“大案件”的误区,用好身边小案、新案中的案例,更能触动被教育者的“心灵”,更易从“看客”化身“案中人”。比如,身边违纪违法的党政“一把手”,点其工作、生活中违规违纪的“细节”,起到“警示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创新开展常自新。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真实案件为原型,并按照涉案人物在贪欲萌发、收受贿赂、谈话忏悔、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场景,创新“警示教育读本”,然后利用新科技,通过视觉、听觉、触觉“三位一体”的沉浸式体验,寓教于乐、融学于趣、育新于警。用好郑培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经常性开展一堂廉政课、一次田间劳动体验、一顿忆苦餐、一晚农家屋的“四个一”沉浸式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自律、自警、自省、自励。
突出长效化,耕好“责任田”。压实责任促效。明确并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党委(党组)书记要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干部要强化理论武装,积极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多样警示助效。对机关单位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书记要带头上警示教育党课,让公职人员,尤其是年轻干部“不敢”“走歪路”;对农村可结合涉农补贴发放、村镇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问题,开展“一纸通报”变成“一堂警示教育课”,实现“以案促改”,助推“以案促治”。化警为俗提效。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设为会议前置议题,聚焦招投标领域防范“围猎”、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等内容,通报典型案例,筑牢思想防线。打造廉洁文化宣传矩阵。充分利用本地文化特色,将廉洁文化融合于本地乡土文化之中,让宣传更接地气。同时,除依靠网络新媒体宣传外,还可以通过展板展览、公交车滚动屏、交通要道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全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发挥“柔性警示”的教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