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 颖 阙志明)11月22日,花垣县发布了城区文明养犬的最新通知,旨在规范城区居民养犬行为,提升文明养犬意识。
通知要求全体养犬居民共同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携犬出户时,必须为犬只挂上犬绳,大型犬、烈性犬还需佩戴嘴套,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或影响交通秩序;二是携犬人应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三是养犬人需承担饲养犬只的管理责任,不得妨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干扰、影响相邻他人正常生活;四是对于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校园周边未牵犬绳的犬只,或因养犬人违反文明养犬规定且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的犬只,有关部门将依法收容、处置;五是养犬人未有效履行文明养犬规定的,将依法受到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收容处置等措施的监管查处。对拒绝、阻挠文明养犬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体现,也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每位养犬爱好者都能积极遵守通知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倡行社会公德,争当文明养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