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晓婷)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法庭与凤凰县司法局吉信司法所联合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有效消除当事人积怨。
据了解,龙某和吴某经人介绍相识发展为恋爱关系,后生育一子并办理结婚登记。婚后,2人聚少离多,经常因琐事发生纠纷。龙某认为与吴某已感情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龙某和吴某有调解意愿,同时2人均系在外务工人员,春节假期后着急外出打工。于是,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法庭与凤凰县司法局吉信司法所立即联合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轮交流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已无和好余地,不愿继续生活,一致要求离婚。调解团队秉持着尊重每个人婚姻意愿的原则,组织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统一意见,孩子由吴某抚养并随其生活,龙某当场将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完成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