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逸飞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党“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就业问题不仅关乎个人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稳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
一、推动新时代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增强稳就业保就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当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国民经济整体恢复向好,稳就业政策持续显现,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就业总量的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2025届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222万人,就业总量压力将持续存在;同时,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突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途径,是适应人口变化和技术变革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要义、实践要求、重点任务等,正确把握“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的内在机理,找准新定位、担负新使命,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奋力开创新时代就业工作新局面。
二、推动新时代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答好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这道“必答题”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状况对于稳定就业大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致力于扩大重点群体就业,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质量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点和难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指明了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发力点、着重点和政策取向。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必须强化举措、精准施策。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拓展就业成才渠道。完善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用心用力优化就业服务指导,健全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帮助青年制定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强化政策支撑保主体,用好用足“政策包”,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措施,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稳住就业“基本盘”。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要继续稳定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结合乡村振兴积极开发基层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一线、砥砺成才。要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以工代赈、劳务品牌建设等促就业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兜底,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退役军人要给予更多就业关怀和帮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此外,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政策支持、场地提供、资源对接一揽子举措,提升创业质量。
三、推动新时代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好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这篇“大文章”
健全的劳动力市场和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是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的制度性基础。要坚持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健全更加精准高效、更加均衡可及、更加普惠便捷、更加优质高效、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造成的岗位与需求之间不匹配的矛盾。
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加快就业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区域间就业公共资源的均等化、城乡间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各类劳动者享受就业公共服务权利的平等化。要适应就业模式新变化、就业工作新形势,统筹兼顾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推动就业服务资源适当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以及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倾斜,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就业群体需求,确保服务及时有效惠及各个群体。要适应就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加快理念模式创新,向数字要速度、要效率、要便利,将“大数据”和“铁脚板”紧密结合、有机统一,用好市场化就业服务力量,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要增强公平性、包容性,进一步扫除社会性流动障碍,消除各类就业不合理限制,破除妨碍平等就业的体制弊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四、推动新时代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这一“攻坚战”
劳动者既希望能就业,也期盼就好业。能挣多少钱、每天每周工作多长时间、能否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受工伤后能不能享受相应保障……帮助劳动者实现既“好就业”又“就好业”,是人社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劳动者的殷殷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保障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更大程度上以牢靠的权益保障提升就业质量,让劳动者工作更加体面、更有尊严。要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充分体现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切实增强社会保障的可及性。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强化欠薪隐患排查,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失信惩戒、刑事司法“组合拳”,有序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就业,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连着经济大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目标的现实指向,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用好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坚持实施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