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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3日

瞿方梅吉林经历述略(上)

瞿应明 田小波

吉林任教

1908年,瞿方梅(祖籍保靖,今龙山里耶镇人氏)赴吏部参加大挑,签分吏部文选司任学习郎中,旋与唐春卿合作,注疏《新唐书》。1910年6月12日,经吉林省巡抚陈昭常奏请,瞿方梅调任吉林省法政学堂总办。吉林法政学堂民国初期改名为吉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最初由吉林将军达桂于1906年奏请开办,办学规模为100人。瞿方梅接任法政学堂总办后,积极延请新式教员、整顿校务、改革学制、调整部章,于1911年初扩招法律预科,8月招补习科,主要招收该校速成科肄业学生,课程扩展至33个科目,涉及文学、西洋史、日本文、伦理学、经济学原理、行政法、现行刑律、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至此,吉林法政学堂教学专业涵盖法律、经济、政治,从原主要招考候补投劾官吏及旗汉各籍举贡生员的晚清新式学堂,真正转变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政专门学校,该校为民国吉林省的法政界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影响深远。

1907年,为了实施宋教仁设想的推翻清廷的上、中、下三策之上策,同盟会中部总会委派瞿方书(瞿方梅堂弟)、林伯渠、仇鳌(瞿方梅学生)潜赴吉林,计划秘密组建同盟会满洲支部,从而策动吉林省通化大孤山“马侠”起义,配合南方行动。林伯渠在亲友汪德祖的推荐下,任吉林劝学所所长,坚持到1911年8月。瞿方书为吉林法政学堂教习(1910年赴上海主编《中国公报》《民立报》)、仇鳌为吉林自治讲习所教员,瞿方梅突然奉调补授宾州府,署五常县知县。三人失去身份掩护,无奈返回上海。

主政五常

1912年底,瞿方梅任五常县(时属吉林省)知县。到任后,他勤政爱民、大兴文教、关心民众疾苦,很快就获得百姓的拥戴与支持。在五常任内,瞿方梅的主要贡献是处置各种盗匪命案,维护社会稳定。1914年1月,瞿方梅功绩经省府呈报国务院。国务总理熊希龄、内务总长朱启钤呈报大总统签发命令,国务院批示“五常知事瞿方梅学识宏通、不畏强御,办理命盗各案,均能全数破获,授予六等嘉禾勋章”。

清末民初以来,东北地区土匪众多,其大多为马队,百姓称之为“马贼”。瞿方梅到任时,五常一带马匪时常祸乱乡里,百姓恨之入骨。他经过深思熟虑,以智计擒获县内“马贼”首领。经审讯,瞿方梅了解了匪首的详情。

原来匪首系五常县本地人,幼时丧父,无兄弟姐妹,靠瞎眼母亲独自抚养。因从小失去父爱,母亲又无力调教,长大后走入歧途。但此人天良未灭,极孝顺其母,每逢其母生日,必带二三随从,潜回家中为母祝寿。瞿方梅正是乘此设计将其捕获。

百姓闻讯擒获“马贼”首领,纷纷请求立即处决,为乡亲们报仇雪恨。但瞿方梅却不急于呈报,他要利用匪首人性未灭这点感化匪首,做一篇大文章,彻底消除五常匪患。

入夜,瞿方梅进入监房,面见匪首,痛斥他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罪不容赦,必须处死。后来,话锋一转,提出条件,匪首若能命令其手下改邪归正,自己将报奏朝廷既往不咎。承诺匪首伏法后,其瞎眼母亲由自己赡养,绝不食言。匪首感其大义,点头同意。瞿方梅遂令其亲书手令,放还其亲从二人持手令回去。众匪大多贫苦出身,本就是为生活所迫才误入歧途,见了手令,当即纷纷缴械。瞿方梅信守诺言,令其各归农耕,不得再犯。匪众处置完毕后,瞿方梅择日将匪首处决,并妥善赡养其瞎眼老母。

瞿方梅以恩义荡平五常匪患的事迹,广受赞誉,以至于五常毗邻各县“马贼”纷纷相约绝不侵犯五常县境。

1915年初,五常县、舒兰县部分民众因两县边界模糊不清、互相争夺山林权属而爆发了大规模械斗,且愈演愈烈,大有形成动乱的态势。瞿方梅闻报后,当即协调两县官员共赴现场,制止武斗,安抚好民众情绪。安置好受伤人员后,他不辞辛劳,率两县官员翻山越岭,踏勘山脉走向,观察地形地貌,划定两县山林界限,并在两县边界广泛张贴告示。由于瞿方梅处置得当、处理公平公正,边界民众对划定结果均感满意,此后两县边界再未发生类似事件。

1915年8月4日,吉林巡按使孟宪彝经请准对五常县瞿方梅、榆树县知事李奎保等传令嘉奖。当年8月19日,王揖唐继孟宪彝任吉林巡按使。11月6日瞿方梅调署晖春县知事,旋经王揖唐保荐为国务院存记,离开五常。离任时,五常县百姓树立“德政碑”,称颂其功德。此碑立于原五常县第二中学附近,1947年尚存,后被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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