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女士提问:
你好。我已30多岁,患有残疾,日常与父母有一些矛盾,他们经常污蔑、打骂我。请问,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议您先寻求当地妇联、残联的帮助,并注意保存与家暴相关的各种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照片视频等。在搜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有效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本报全媒体记者 余江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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