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亮
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水平是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吉首市2023年已被纳入全国信用监测城市,但因起步较晚,相对于其他先进地区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还不理想,因此,吉首市亟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水平。
一、城市信用监测指标现状及问题
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中心发布的2024年12月《吉首市信用状况简报》情况,目前吉首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不甚理想。一是特定信用信息归集亟待加强。目前已达标指标仅有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纳税、不动产、科技研发信息四项,社会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类清单信息以及水费、电费、燃气费信息数据为零或严重滞后。二是暂无信用报告应用情况。吉首市未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以及填报新增信用报告应用领域情况,未结合工作需要使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报告应用领域还需覆盖30个领域。三是信用承诺数据报送不足。目前吉首市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报该城市归集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承诺信息数量与城市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总量的比值为63%,未达到100%。四是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占比较低。目前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获贷企业数量占城市市场主体数比值为2.7%,未达到5%。五是诚信文化宣传活动较少。根据指标要求,每年需开展60次信用宣传活动,吉首市12个月累计开展信用宣传活动仅16次。六是存在高频失信企业。目前吉首市有一家企业共有39条处罚达到可修复条件,需要尽快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二、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水平的措施建议
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提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信息报送质量,推动全合规、零迟报、零瞒报。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高数据精准度和覆盖面。着力解决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清理整改,建立纠错机制,降低重错码率。进一步加大16项新增信息归集力度,特别是纳税信息、水电燃气费信息、不动产信息、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
全面推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照湖南省56个分级分类监管事项,积极开展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强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在行政审批领域运用,将信用核查校验嵌入行政审批、行政监督、公共服务、表彰奖励、财政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公务员录用调任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审批替代、证明事项告知、主动公示、行业自律、信用修复等5类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作为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积极应用信用报告,结合工作需要使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积极推进信用修复。严格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开展信用修复。积极指导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特别是高频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建立“政府牵头、银行主导、部门配合”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引导企业入驻并使用湖南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授信融资,促进银企资金供需精准对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信用惠民行动。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医疗、养老、就业、旅游、购物、交通出行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易+”应用场景。
开展诚信宣教活动。依托政府网站、信用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结合“3·15”“诚信兴商宣传月”“非法集资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专题活动,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村镇等诚信文化和信用建设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