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谷 子)“喂,110吗?我举报我丈夫酒驾!”日前,吉首市公安局交巡警三中队接到一起举报——一名女子举报自己的丈夫酒后驾车。
该女子表示,其丈夫石某在午餐时饮酒,之后不顾劝阻执意骑电动自行车外出,她深感担忧,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故向交警求助。接到举报后,交巡警三中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锁定该车动态,最后在某小区内找到被举报的涉嫌酒驾的石某,并对石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询问过程中,石某承认自己喝了酒,并表示一定会汲取这次教训,今后绝不再犯。
吉首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希望广大司乘引以为戒,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