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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8日

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用料怎么维权?

市民吴女士提问:

您好,我找了一家装修公司帮忙装修新房。施工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未使用合同约定的材料,双方协商不了,该如何维权?

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装修公司未使用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您可与装修公司协商变更装修价款,或要求装修公司拆除重做,并赔偿违约损失。如装修公司在构成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下既不同意变更合同价款又不拆除重做或弥补损失,您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已付的装修款,并赔偿违约损失。若双方难以协商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全媒体记者 余江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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