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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1日

马 蜂 的 故 事

○ 张明华

时令既已过了霜降,深秋晴日就要谢幕,连绵秋雨洗去了积攒的余温,天不是凉下来,而是冷起来了。我驻村的卧室在二楼,站在窗前,近树远山一览无余。从昨晚下起的冷雨一直淅沥着,寒风从山野掠来,树梢晃动,我的窗帘也在晃动,正应了南北朝无名诗人的那句“秋风入窗里,罗帐起飘扬”。我打了个寒颤,想把敞开了一个夏秋的帘布拉上,抬头之际,却看见窗楣上挂着一团东西,定眼细瞧,那挂着的,竟然是个马蜂窝。

这个马蜂窝不大,如一口倒挂的茶盏,颜色灰暗,很古旧的样子。十几只成年蜂密密麻麻,看上去有些凌乱拥挤。许是我拉窗帘弄出的动静惊扰了它们,几十只深邃的目光意味深长地盯着我,有几只甚至立了起来,做出一副随时攻击的姿态。我赶紧把玻璃窗合上,奇怪的是,玻璃擦着蜂巢而过,那蜂巢已晃晃悠悠摇摇欲坠,但那些马蜂并未飞起来。我突然明白,天冷了,这些马蜂飞不起来了。

少年时代的我,在若干个初秋,曾若干次受到过马蜂的攻击。那时候在农村,家家户户的燃料,都来自于山上,割草砍柴几乎成了每一个农村少年每日的必须。初秋,漫山的野草由绿变黄,正是割草的好时节。只顾埋头割草的我,哪晓得这草丛里暗藏的风险,割得正起劲时,耳畔响起嗡嗡声,也几乎就在同时,额头、脸颊就被针扎了几下。当明白动了马蜂窝时,就抱头鼠窜,谁知你越拍打越逃窜,马蜂就盯得你越紧。被蜇处迅速肿胀,难忍的刺痛让人上蹿下跳。结果,被蜇得面目全非的我,只得怏怏回家。因此,在乡下,马蜂的名声很臭。就说它的别名,有的地方叫它鬼头晕,我们则叫它王辣炸,这三个字,把被蜇后那火辣辣的、钻心得头痛欲裂的感觉,概括得再传神不过。在浩如烟海的古诗词中,找不出一首是咏马蜂的。带“蜂”字的成语倒不少,比如蜂目豺声、稷蜂社鼠,比如蛇口蜂针、浪蝶游蜂等,都是贬义词。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马蜂作为一个物种和生命个体,并不存在美丽与丑陋、高尚与邪恶,是人类把种种恶行强加给了它。如果我们深入观察,就会发现马蜂的一生坎坷曲折,它们的故事,也许还会让人自愧弗如潸然泪下。

和蜜蜂一样,几乎所有的蜂类都有一个只管交配和生卵而不顾其他的蜂王,马蜂也一样。生活在农村的人,都有类似的经历:在寒冷的冬天,当你搬开一堆柴草时,会奇怪怎么在柴草有一只一动不动的马蜂,或是在某一个晴朗的冬日,被阳光照射的柱头缝隙里,会突然爬出一只半死不活的马蜂,我们的做法,要么把它塞进灶孔里烧死,要么一鞋底板把它拍死。其实,这就是马蜂来年的蜂王,它正借助于人类的柴草堆、墙缝或野外的树隙、小树洞、乱石堆,全凭贮存的体能来熬过漫长的冬季。在那狭窄、深邃、黑暗之处,它们消耗着在初秋时积蓄的能量,等待惠风和畅春暖花开。它们中的大部分,没能熬到春天,成了那些缝隙里永远沉默的秘密。惊蛰过后,天气一日暖过一日,落叶的树枝发芽了,静默的花苞绽放了,蛰伏了一个冬天的母马蜂也从黑暗中苏醒。它从缝隙里探出头来,那对灵巧的复眼看到的,是风和日丽下的草长莺飞。它钻出来,在裂隙附近的方寸之地来回踱步,然后,它张开双翅,用残存的力量飞了起来。它飞过村庄,飞过田野,飞过草丛和树林,终于相中了一块它心目中的理想家园。它在一枝牛王刺新发的嫩叶上停下,现在它最需要的,就是食物。恰巧,几只刚从泥土里孵化出来的蝗虫幼虫,正津津有味地啃食着牛王刺的嫩叶,它扑上去,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们咀嚼稀烂吞入腹中。有如此肥美多汁的食物果腹,这只母马蜂马上来了精气神,它沿着主干兜兜转转,终于选定了一个筑巢位置。这里离地面有一人多高,周围是高低茂密的杂树,牛王刺的茎秆正好在此缠住了一株马尾松,浓密的松针如华盖,既遮阳又挡雨。现在,这只母马蜂还只是一个寡头王,它要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营建一个马蜂王国。当天,这只母马蜂,用它强有力的双颚,把枯草和干树皮嚼烂,用这个类似纸浆的稀糊,构建了第一个中空的正六边形的柱体。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它围绕这个柱体又建造了五六间这样的房间。去年秋天交配时,公蜂的精子就储存在它体内,它在每一个房间里排出一粒受精卵,这些卵洁白如玉,紧紧地黏附在纸房子的顶部。两岸桃花烘日出,四围高柳到天垂,这样的好天气,不要几日,那些卵就孵化成了蜂蛹。这可忙坏了这只母马蜂,它整天都要出猎,一刻也不清闲,好在这时的食物十分丰富,蚂蚱呀蟋蟀呀,多的是。而这些蜂蛹,仿佛背负着一种使命,除了拼命地吃就是拼命地长,逐渐就变成了羽翼丰满的成年马蜂,个头和模样,与它们的母亲没有差别。但这一批新生代是没有性别的,是只知道干活的工蜂,它们接替了母亲筑巢、捕猎的重担。而它们的母亲,此时就是真正的蜂王了,它待在巢里,靠工蜂喂养,它只管在营建好的空房里排卵。只要两三个月,一个由最初一只母马蜂建造的家园,已经人丁兴旺。时令很快到了仲秋,在老天爷安排好的这个收获季节里,这窝马蜂也该有它们的收获了。蜂王产下最后一批卵,而这批卵部分是有性别的,它们发育成了母蜂和公蜂。老蜂王哩,在过去的这一个夏秋繁衍了这么多的后代,它的责任尽到了。在某个清晨或黄昏,它朝着太阳的方向,让褪色的翅膀,驮着空乏的身躯,默默地离开,去寻找一个安身之处,沉沉睡去,永不醒来。已经是成年的公蜂离巢了,它们要在秋日暖阳里,去别的山头寻找它们的爱情,然后和它们的母亲一样,在日渐一日的寒冷中死去。而那些刚成年的几只母马蜂,在一大群工蜂的饲养下,个个膘肥体壮。它们也等来了它们的爱情,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它们的兄弟姐妹,独自去寻找狭小幽暗的缝隙,并在那里熬过漫漫寒冬。母亲走了,兄弟姐妹们走了,剩下的那些没有性别的工蜂如释重负,忙碌劳累了这么久,也该轮到它们休息了。从这时起,它们不再外出捕猎,只是紧紧依附在这个曾经嗡嗡嘤嘤繁盛一时的巢穴上,不吃不喝,静待那个最后时刻的来临。

我窗框上的这窝马蜂,显然到了这个时刻了。秋雨连绵,周末回家换取厚衣裤回到住处的我,还没放下口袋,就赶紧拉开窗帘去看那蜂巢。离开时的密密麻麻,变成了现在的稀稀疏疏。窗台上,躺着三只尸体,它们蜷缩着,曾经油漆般闪亮的身子失去了光泽,轻轻的只是一个躯壳,似乎稍微触碰,就会破碎成尘。又过了一日,天晴了,阳光温暖如春,而蜂巢上,仅剩一只,孤零零地趴在上面。不知是风的吹动还是它还有一点气力,我看见它的翅膀已经打开,在微微颤动,但只一会儿,它就像一枚枯叶,打着转儿,掉落在了窗下。我抽出一张纸巾,把它的尸首,连同我所能捡到的它的同伴的尸首,轻轻地包裹,安置在窗前的一株油茶树下,还盖上了一层厚厚的落叶。

这事已经过去了两年,但只要想起,心里就不能平静。老蜂王孤身闯天下,凭着一己之力,繁衍了一个盛极一时的家族,它不居功自傲,为明年的繁荣让出位置腾出空间,可谓知天命。那些工蜂,不问出处,不讲名分,历尽艰辛建蜂厦,风雨无阻找食物,任劳任怨侍蜂王,出生入死御强敌,可谓尽天职。凭它们上天入地的本事、和睦协作的团体、无坚不摧的利器,本可以强盛到铺天盖地,但它们主动放弃,让世世代代都在冬秋间轮回,可谓守天道。如此一想,一只小小的马蜂,竟诠释了自然法则的丰富内涵。

我发誓要找出一首赞美马蜂的诗来,动用了所有的搜索引擎,没有找到一首古诗词,倒是在小红书里发现了一首当代人写的:筑成巢穴在山巅,不乞他人烟火钱;若有谁人敢滋扰,誓为魔鬼拒参禅。不知这诗平仄可合格律,但却写出了马蜂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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