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全媒体记者 彭 琴通讯员 杨 波)5月13日,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督促涉案单位吉首某医院到峒河流域投放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完成生态修复,弥补环境损害。
今年3月,该局在筛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时发现,吉首某医院擅自将床位由原报批的99个增至144个,增幅达45%,且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经立案调查,确认该医院存在超环评批复违规运营、医疗废水超量排入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对周边生态造成了损害。
案件办理中,该局同步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委托专家开展生态损害鉴定,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磋商。最后,该医院作为赔偿义务人购买了价值2950元的本地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