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会已不具备社会团体存续条件,根据《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民发〔2024〕4号)等政策法规规定,经书面征求会员同意,现将解散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会即日起解散,所有业务活动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金融学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本会不设立清算组,不组织进行清算工作,不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三、截至目前,本会所掌握的所有债权债务已经处理完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凡认为与本会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向本会申报,本会将依法处理。
四、截至目前,本会无剩余财产。
五、本会郑重承诺:本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会的现状和会员的共同意愿,如有任何违法行为,本会及承诺人向炜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期限为20日。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本会将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经办人:李鸿儒
联系方式:0743-8712240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金融学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