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 甜)5月20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到该县民族幼儿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组走进幼儿园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等场所,检查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厨房环境卫生状况等情况,仔细检查食材储存条件是否达标,尤其对生鲜肉类、蔬菜水果等食材的进货渠道、保质期、检验检疫证明等进行严格核查,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同时,对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设施、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查看,确保食堂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检查组要求,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