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莫有兵 田梦思)“谢谢你们上门为我妈办理公证。” 近日,凤凰县山江镇鱼井村村民吴某某紧紧拉住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这是凤凰县公证处践行 “公证为民” 服务宗旨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该县公证处始终坚持“公证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公证质量上,按照规定,严把受理、核实、审批、出证、归档等 5个关口,建立完善 “三项制度” 与 “日清月查” 机制,每月核查已归档卷宗;同时规范收费管理,通过 “两公开”“两设立” 主动接受监督,筑牢公证公信力。
在便民服务方面,深化 “放管服” 改革,推行证明材料清单制,落实 “一次性告知”,实现 “最多跑一次” 甚至 “不用跑”。针对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办理与上门服务。近3年累计办理公证事项 900 余件,提供上门服务 36 次。此外,公证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网络、传统媒体等宣传典型案例,并落实窗口服务、上门办证等工作,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不断延伸服务方式,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以实际行动向社会传递公证人的温暖,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