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楚怡
在基层治理的工具箱里,村规民约是最贴近乡土的“自选动作”。它是化解邻里纠纷、规范公共秩序的有效抓手。当前,随着乡村人口结构变化、利益诉求多元,一些村庄的老规矩已跟不上新需求,科学拟定村规民约,让这份 “民间契约” 既接地气又合时宜,成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关键一环。
科学拟定村规民约,首先要坚守“民意为本”的原则。村规民约的服务对象是村民,其内容必须源于村民的真实需求。制定村规民约时,要搭建多元参与平台,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箱等形式,让村民充分表达诉求,将多数人的共识转化为具体条款,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村民自己的约定”。
其次,要实现“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的平衡。村规民约既要有明确的禁止性条款,也要包含正向激励内容。对于违规行为,需明确具体处罚措施,如取消村级福利资格、公开通报批评等,增强约束力;同时,针对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设立积分奖励制度,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或优先参与村内项目,以柔性手段引导村民践行新风尚。
再者,需注重因地制宜,立足实际需求。不同村庄的产业结构、民俗文化存在差异,村规民约不能照搬照抄。农业产业村可侧重耕地保护、农机共享等内容,旅游村则需突出环境维护、诚信经营等条款。同时,要紧跟时代发展更新内容,如针对电商物流、垃圾分类、数字诈骗等新问题,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此外,科学拟定村规民约还需强化法治护航。在拟定过程中,应主动对接乡镇司法所、法律顾问,对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法治把关,避免村规民约出现“土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确保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村规民约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唯有坚持民意导向、平衡刚柔尺度、立足实际需求、严守法治底线,才能拟定出真正管用的村规民约,让基层治理更具活力、更富成效,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