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文昕)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依托咪酯掺入电子烟中,以“合法”外衣掩盖毒品本质,极具欺骗性和危害性。日前,保靖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毒品犯罪案件。
2024年初,被告人杨某通过黄某(另案处理)的介绍,到某县城内与人合伙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给他人,该团伙以给杨某10%的股份为诱饵,由杨某负责运输毒品。仅4个月的时间,杨某等人就先后3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80余个,非法获利2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2000元,目前已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2023年9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将依托咪酯原料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发布的《依托咪酯依赖性折算表》的规定,1克依托咪酯相当于0.4克海洛因。自此,非法贩卖依托咪酯即构成贩卖毒品罪,查获的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油,直接按整体净重计算毒品数量,不扣除载体或添加剂(如烟油、塑料底粉等)。
个人购买电子烟要到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店铺,普通电子烟一般印有清晰的生产信息和警示标语,而“上头电子烟”一般为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还会制成“奶茶杯”“可乐罐”等造型可爱多样的电子烟。普通电子烟的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在烟油里添加了依托咪酯,会带有烧焦汽车轮胎味,不法分子可能会添加劣质水果气味香精进行调味掩饰,而且我国目前只允许售卖烟草味的电子烟。
毒品是危害社会安全的毒瘤,新型毒品往往披着“电子烟”“糖果”等外衣极具迷惑性。希望广大群众务必提高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误入歧途。同时,警告不法分子,无论毒品形式如何变化,司法机关都将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任何制贩毒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