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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2日

一被告利用虚拟币帮助他人掩饰赃款获刑

本报讯(彭 友)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揭开了虚拟货币交易背后的法律风险。

数字化浪潮下,虚拟货币的兴起为金融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因其匿名性、隐蔽性等特点,成为不法分子转移非法资金的“工具”。其中,USDT(泰达币简称“U币”,一种数字货币,其价值意在反映美元的价值,即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加密货币),本应服务于合规交易,却被部分人利用,沦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帮凶”。

2024年下半年,被告人张某从他人处得知,到指定地点收取兑换“U币”人员现金可以获取高额报酬。在明知兑换“U币”所得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张某与林某某商定:由张某与上线联系,林某某前往实地收取现金。后林某某伙同谢某某驾车前往上线指定地点取得电信诈骗团伙诈骗所得现金人民币20万元并将该笔钱款交给张某,张某将该钱放置上线指定地点后离开,张某为此获利1500元。

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利用虚拟币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张某经释法说理后当庭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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