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红
关于清代龙山人杨枝远的功名记载,在不同时期、不同层级的地方志中呈现出耐人寻味的差异。据嘉庆版《龙山县志》卷二《选举》载:“杨枝远,字松亭,本城里人。嘉庆丁卯科钦赐举人,戊辰科钦赐进士,授翰林院检讨衔。”同治版《永顺府志》卷八《选举续编》亦在“钦赐检讨”与“恩赐举人”两栏中分别收录其名,并注明其为“龙山县人”。此外,嘉庆及光绪两版《湖南通志》的“钦赐举人”条目下,均录有“杨枝远,永顺人,丁卯科赐检讨”一事。
然而蹊跷之处在于,光绪版《龙山县志·选举》中竟未载杨枝远中举之事,而1985年与2012年新修《龙山县志》仅收录其进士信息,未提举人身份。更令人费解的是,《清代科举人物家传资料汇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等基于清宫档案编纂的文献,均无杨枝远参与科举或任职的记录。笔者进一步查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官方档案数据库”,亦未发现任何相关记载。
另一方面,光绪版《桃源县志·选举》在嘉庆十二年丁卯科下明确写道:“钦赐举人杨枝远,寄籍永顺府龙山县。”这一“寄籍”记录,引出三个核心问题:其一,为何一名在省志、府志中皆有明确记载的人物,在光绪本县方志中反而失载?是修志者有意删除,抑或背后另有隐情?其二,杨枝远既为进士,为何未授实职?且官方档案中全无其迹?其三,光绪《桃源县志》所载“寄籍永顺府龙山县”具体何指?为探明原委,笔者遂展开进一步查考。
要解答上述疑问,需从清代的“钦赐举人”制度与“寄籍应试”政策入手。
“钦赐举人”并非通过正式科举考取,而是对屡试不第、年事已高的士子所赐予的荣誉性功名。《清史稿·选举志三》载:“凡年七十以上会试落第者,予司业、编、检、学正等头衔,乡试年老诸生,赐举人副榜。”其程序为由考官与学政甄选德才皆备的老生,奏请皇帝恩赏。此制自乾隆元年始,延续至光绪二十四年,既为安抚落第士子,亦具调节社会心态之作用。
据《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所载,恩赏年老落第士子为清代落第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缓和社会矛盾、维系科举公正形象,影响深远。该制度实施一百六十余年,分为两类:一为恩赏会试落第举人,赏予职衔及缎匹;二为恩赏乡试落第诸生,赏予举人、副榜衔。
恩赏会试落第之举人,始于乾隆元年。时尚书傅鼐奏报有老年举人四十余名,乾隆帝初以“一时之旷典”处之,声明“后不为例”。然数科之后,此例复开。至乾隆朝连续三次太后万寿恩科,恩赏渐成定制。自乾隆十七年太后六旬万寿恩科起,赏衔标准进一步明确,如“八十岁以上举人赏翰林院检讨衔,七十岁以上赏国子监学正衔”,后遂为定例。
恩赏乡试落第诸生,则始于乾隆三十五年。至乾隆五十四年己酉科乡试后,始明确规定“年八十以上者赏给举人,准一体会试;七十以上者赏给副榜”。乾隆五十九年再作补充,将“例监”(捐纳得监生资格者)、“入学年分较浅”及“精力衰迈不能进京者”排除在外,使恩赏更切实际、更具针对性。《湖南通志》载,嘉庆丁卯科湖南乡试钦赐举人共22名,其中如杨枝远般获“钦赐检讨”者共6人。而当年正榜举人仅48名,副榜9人。嘉庆戊辰科会试恩赏人数更高达229人,与当年261名登科进士之数相近,可见其规模之盛。
另一方面,清代亦实行“寄籍应试”政策。所谓“寄籍”,指士子长期不在原籍居住,而于外地定居并申请在当地参加科举考试。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与《钦定科场条例》规定,寄籍者需在寄居地居住二十年以上,拥有坟墓、田宅等不动产(“室庐以税契之日为始,田亩以纳粮之日为始”),并须取具族邻甘结、廪生保结,证明其符合条件且无法回原籍应试。如“未经呈明入籍”而“冒考”,一经发现即予黜革,并丧失原籍与寄籍两地再考资格。
杨枝远被记为“寄籍永顺府龙山县”,表明其原籍应在桃源,但因长期定居龙山而获得在当地应试的资格。此类现象并非孤例,如同治《来凤县志》记载,自乾隆元年(1736年)建县至同治五年(1866年)的一百三十年间,该县通过科举者共82人,其中9人特注为“寄龙山籍”。这说明赴龙山寄籍参加科考在当时具有一定普遍性,也反映出龙山的教育水平在周边地区享有一定声誉。
再细查嘉庆版《龙山县志》,有关杨枝远的记录另还有两条。其一为卷十三《人物》所载:“杨枝远,钦赐翰林院检讨。少有异禀,书史过目不忘。家故贫,然二亲之奉,甘旨不缺。平生无他嗜,惟以吟咏自娱,垂老犹日钞数十纸不辍,卒年八十有六。子炳,邑明经,以孝称,事后母尤曲至。有二弟,皆后母出,父命析产,后母不乐与所生子居,炳终身色养不少衰。炳子地灵,邑诸生,与枝远同游乡校,士论荣之。”其二为卷十四《邱墓》所记:“钦赐翰林院检讨杨枝远墓,在东关外。”
由上述材料可知,杨枝远晚年曾与其孙杨地灵“同游乡校”,传为地方佳话。因其年逾八十,遂于嘉庆丁卯科获钦赐举人,次年在戊辰科获钦赐进士,授翰林院检讨衔。这一系列荣誉头衔,实为对高年士子的恩赏。直至八十六岁去世,杨枝远始终居于龙山,并未被授予实际官职,也未曾如正途出身的翰林院检讨一般参与国史编修等工作。
至于光绪版《龙山县志》未收录其事迹的原因,或可归于恩赏制度在清末的式微。相较于乾嘉时期的盛况,光绪年间此类恩赏的规模与社会认可度已大为降低,因而在修志时可能未被视作值得收录的功名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