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红
改土归流的最终实施与彭肇槐的定位
雍正六年二月廿一,雍正皇帝上谕称:“永顺土司彭肇槐恪慎小心,恭顺素著,兼能抚辑土民,遵守法度,甚属可嘉。据湖广督抚等奏称:彭肇槐情愿改土为流,使土人同沾王化。朕意本不欲从其所请。又据辰沅靖道王柔面奏,彭肇槐实愿改土为流,情词恳切。朕念该土司既具向化诚心,不忍拒却,特沛殊恩,以示优眷。彭肇槐著授为参将,即于新设流官地方补用,并赐以拖沙喇哈番之职,世袭罔替。再赏银一万两,听其在江西祖籍地方立产安插,其子孙永远得所。”
此条记录表明,清廷官方认定中,提出并完成改土归流的永顺土司仍是彭肇槐。此前允准彭景燧承袭并换给号纸的程序并未实际执行。且在改土归流后期的安置中,仅对彭肇槐进行封赏,未提及为彭景燧安排任何职务。
湖广总督迈柱于雍正六年七月初九《奏报抚绥料理永顺土司彭肇槐归流事宜折》中提到:“窃查永顺土司彭肇槐自请归流,荷蒙皇上俞允,加恩赏赍,现据该弁呈缴印信、号纸。臣查该土司地方二千余里,人口有十万之多……”此记录表明,最终向朝廷正式缴销土司印信、号纸的仍是彭肇槐。此后,官方及主要民间记录中均未见彭景燧以土司身份活动的记载。
彭肇槐家族的后续世袭与地方志佐证
再查《莲花厅志》,有一条关于彭肇槐后人的记录:“彭文垣,字映辉,砻西乡第六都寮山人,副将彭肇槐孙,以祖勋荫袭云骑尉。”此记录表明,彭肇槐之后,其孙彭文垣承袭了云骑尉爵位(即拖沙喇哈番)。
据同治初年永顺知府张修府所著《溪州官牍》中《永顺县民彭文溶等告彭文斌冒袭朦详案判》记载:“审得彭文溶、彭文斌系出前任土司彭明辅之后,明辅七世孙。彭肇槐于雍正六年献土,蒙世宗宪皇帝赏给拖沙喇哈番世职,归籍江西之吉水。后肇槐即世,子景燧、孙文垣、曾孙承宠复先后故绝。所遗诰轴为族人彭文台携来永顺,自是百余年。彭尚义谋之,彭楚英争之,彭畅菴买之。一归于彭文蔚,再赎于文斌,彼此攘夺,扰讼不已。”此记录清晰表明,清廷赏赐的世职由彭肇槐受封,并在其直系后代中传承,直至绝嗣。
综合以上官方档案与地方文献,从清代行政程序与事实认定来看,末代永顺土司确系彭肇槐。彭景燧虽曾获朝廷原则性袭职批准,但未完成关键的号纸换发程序,未正式行使土司职权。
彭景燧为末代土司说的来源辨析
那么,各类研究将彭景燧列为末代土司的缘由何在?笔者对此进一步探究。
查清代永顺府、县志,如乾隆版、同治版《永顺府志》,乾隆十年版、乾隆五十八年版、同治版《永顺县志》,嘉庆版、光绪版《龙山县志》,这七个版本的地方史志有关永顺土司谱系的记录,最后一任土司均为彭肇槐。尤其是乾隆十年版《永顺县志》中,永顺县知县徐正恩所写《序》明确提到:“今天子即位之五年,前宣抚司、今江右参戎彭君肇槐奉上印章、图籍,陈请归入内地。督抚两宪奏章入告,天子嘉其意,特允所请,于是开设郡县。”此序撰写于改土归流后十多年,彭肇槐尚在世,记述可信度较高。据相关资料,乾隆十年版《永顺县志》,由王伯麟在首任永顺县县令李瑾创修的雍正版《永顺县志》基础上增修而成,编撰时彭氏族人应有参与,若彭景燧确已完成土司承袭程序,县志理应有所记载。
上世纪有关土司研究的权威著作,如《湘西土司辑略》《土家族土司简史》亦将彭肇槐列为末代土司。将彭景燧列为末代土司的观点,主要兴起于本世纪初。吉首大学学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了《历代稽勋录》传抄本,并出版《历代稽勋录笺正》,后续部分学者研究的多引述此书。
《历代稽勋录》关于彭肇槐、彭景燧的记录如下:“肇槐公:号公瞻,洪海公长子也,于康熙五十年因父乞休予告,奉旨准袭永顺宣慰使司。在任十六年,于雍正五年因病乞休,奉旨予告致仕,子景燧嗣立。”“彭景燧,肇槐公长子也,于雍正六年因父告病乞休予告,奉旨准袭永顺宣慰使司。”然而,对照前引奏折时间线,雍正五年十一月彭肇槐已自请改流,雍正六年二月雍正帝上谕是针对彭肇槐“献土”进行嘉奖和安置。因此,彭景燧条目中“于雍正六年因父告病乞休予告,奉旨准袭永顺宣慰使司”记录,很可能为后世传抄过程中的附会或对未完成程序的误解,缺乏其他可靠史料的印证。
综合以上分析,彭景燧承袭永顺宣慰司并作为末代土司的记录,目前仅见于《历代稽勋录》这一民间谱牒类孤证,且其记述与官方档案中存在的时间矛盾和程序缺失难以吻合。相比之下,清朝中央档案、地方志书及早期权威研究均指向彭肇槐为实际完成改土归流进程的最后一位永顺土司。因此,从历史事实与制度程序双重角度考量,末代永顺土司应为彭肇槐。彭景燧仅为“准予承袭”但未及正式袭职的土司继承人。我们在使用《历代稽勋录》这类民间文献时,需与官方档案进行审慎比对与考辨。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