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波)近日,永顺县交通运输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案件,涉案驾驶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11月18日,驾驶人李某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装载满车烟花爆竹的货车,行驶至永顺县砂坝镇境内时被路面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鉴于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存在严重公共安全风险。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后,案件移交至永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入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的专业调查与行政处罚阶段。
永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案件为警示,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以普代危”(以普通货车运输危险货物)等非法运输行为。通过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强化路面巡查与源头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说理普法:
烟花爆竹属于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车辆状况、人员资质、安全防护均无法得到保障,车辆无异于在道路上移动的“隐形炸弹”,极易引发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在此呼吁广大运输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务必做到“持证上岗、合规运输”,切勿侥幸上路,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