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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古丈发布首份司法保护令

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谭华钰)近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与古丈县人民法院共同发布《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令》(以下简称《保护令》)。该《保护令》明确了六类禁止行为,为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7169.8公顷,拥有完整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是钟萼木、红豆杉、云豹、白颈长尾雉等多种珍稀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被誉为“天然氧吧”“动植物基因库”。为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与古丈县人民法院协同发力,联合制定并发布了该《保护令》。

该《保护令》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入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以及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他污染破坏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对于违反该《保护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

为确保该《保护令》有效实施,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古丈县人民法院与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强司法保护合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等方面共同发力,提升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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