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庆宾)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校“三大球”运动队贯通培养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为期两年,旨在为校园“三大球”运动的普及与竞技水平提升提供系统性、连贯性的制度保障。
《方案》明确,“三大球”运动员贯通培养资格以队伍整体成绩为主要依据。其中,在各市州初中生“三大球”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队伍,其毕业年级全体队员具备面向全省高中的贯通培养资格;获得前三名的队伍,其毕业年级队员则具备全省范围的“三大球”特长学生升学资格。
为保障学生切实参与训练与比赛,《方案》对队员个人提出明确要求:学生须在初二年级结束前取得参赛学校学籍,并在决定队伍资格的关键场次中有稳定上场记录。其中,足球比赛每场上场时间不少于30分钟,篮球、排球比赛每场不少于10分钟,以此杜绝“挂名参赛”现象。
《方案》还明确了各级培养学校的资格认定。例如,本学年全省高中生“三大球”联赛排名前五的学校,可面向全省招收一支相应项目及组别的运动队。各市州、县市区需分别指定优质高中、初中承担培养任务,确保每个项目和组别均有对口接收学校。通道采取招生学校与升学学校“自主联系、双向选择”方式,单独运行,不占用各校原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为保障公平公正,《方案》构建了全过程监督体系:赛前须公示运动员详细信息(含照片),赛后即时公布成绩;建立全省统一的“三大球”运动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参赛、成绩、资格的可追溯、可核查管理;对资格造假、比赛违纪、招生违规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同时,《方案》明确要求,贯通培养全过程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