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3-0003 湘西团结报社出版广告热线:8518919订阅热线:8518693






2026年01月29日

里耶秦简中的“捕羽”

羽赋简

买卖羽简

文/图 山里人

众所周知,湘西里耶秦简的出土,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窥探秦代基层社会运作的窗口。在这些简牍之中,多条与“捕羽”相关的记载尤为引人注目。这些看似寻常的文字,不仅记录了“捕羽”作为一种特定社会生产活动的存在,更为我们从中窥见秦代赋税制度的灵活性、军事需求的迫切性、社会风尚的延续性,以及特殊地域下的社会结构形态,进而勾勒出秦代社会运转的复杂图景。

在里耶秦简中这样记载:“凡六人捕羽宜[委]□□”(8-142)“□□捕羽谒令官亟□”(8-673)。秦王朝迁陵县(治所在现今湘西里耶镇)的特殊社会形态,让“捕羽”活动成了底层民众的生存纽带。秦王朝派遣官吏、戍卒来到迁陵,管理当地的土著蛮族,于是这里形成了秦人官吏、汉人庶卒、服役奴婢、蛮夷百姓共处的格局。不同身份、不同民族的人,在这片土地上交织生活,而“捕羽”,便是官府安排给底层民众的重要劳作。

一些简文也提到“吏捕羽”“卒捕羽”等内容,表明官吏和士兵也参与到“捕羽”活动中,这显然是为了保证鸟羽的供应数量和质量。然而,蛮夷百姓熟悉山林的习性,是“捕羽”的主力;服役的奴婢则负责将鸟羽整理、运送;秦吏与戍卒则掌管着征收与调度。在这项看似简单的劳作里,不同群体的人被联结在一起:蛮夷百姓靠捕羽完成赋役,奴婢靠劳作换取生存的机会,秦王朝则靠这些羽毛维系着统治与军备。“捕羽”的过程,成了迁陵社会的一个微缩场景,映照着秦王朝边疆地区的治理模式,也藏着底层民众的辛酸与坚韧。或许在某个阴雨的清晨,捕羽人披着蓑衣走进山林,望着漫天飞鸟,心里想的不过是多捕些羽毛,能让家人少受些饥寒。那些轻飘飘的羽毛,承载的却是沉甸甸的生计。

首先,“羽赋”是当时百姓沉重的负担。简牍中记录:“廿七年羽赋二千五百□□”(8-1735)。秦代以严苛的赋税制度著称,其征收范围之广、种类之多,在《秦律》中得到生动体现。南方的洞庭郡迁陵县,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与民族习俗,秦王朝并未一味推行与中原地区完全一致的赋税政策,而是因地制宜地征收包括鸟羽在内的特殊贡品,这便是“羽赋”的由来。关于“羽赋”的记载,展现了秦王朝赋税制度的多样性。在中原地区,粮食、布帛等是主要的赋税形式,而在南方边陲有丰富的鸟类资源,使得鸟羽成为当地能够承担的特殊贡品。这种因地制宜的做法,既保证了秦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统治,又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与生产能力,体现了秦王朝治理边疆的务实智慧。

“羽赋”的征收,与秦代当地社会生产活动的特点紧密相连。迁陵县山高林密,为鸟类的繁衍提供了理想的栖息环境,捕鸟、取羽成为当地民众谋生的手段之一。秦王朝将鸟羽纳入赋税征收范围,实际上是对当地既有生产活动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使得这种分散的民间活动成为国家财政体系的一部分。从简文记载来看,“羽赋”的征收有着明确的数量要求和时间节点,反映出秦王朝基层行政对地方生产活动的有效管控。

另一枚简牍记录:“卅五年正月庚寅朔甲寅,迁陵少内壬付内官……翰羽二当一者百五十八鍭,三当一者三百八十六鍭……五当一者四百七十九鍭……八当一者五[百]廿八鍭……十五当一者□百七十三鍭。……卅五年四月己未□、凡成鍭四百□□”(8-1457、8-1458)。这其中的“翰羽”,是白翰的羽毛。白翰即现今的白雉鸡,简牍中有多枚提到“白翰羽”;“二当一”,是以二翰羽用作箭羽, “三当一、五当一、八当一”等,以此类推。在出土的秦汉文物中,也有这样的实例。现存最完整的汉箭出土于居延甲渠侯官遗址,系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所制。箭全长67厘米,装三棱铜铁,竹竿,有三条尾羽,链和羽均缠丝涂漆以与竿相固。

这简牍中的“鍭”,是羽赋的单位。汉代的词典《方言》中说:“箭,自关而东谓之矢,江淮之间谓之鍭,关西曰箭。”从这里可以知道,秦王朝征收的羽毛都是用来做箭的。“迁陵少内壬付内官”,当地政府有专门的机构(迁陵少内)将收来的羽毛做成箭,然后上交给中央九卿之一的少府(内官)。

如此看来,“捕羽”更是军事需求,乃箭矢制作的重要保障。在冷兵器时代,箭矢是战场上不可或缺的武器,而鸟羽,特别是白翰等珍禽的羽毛,因其轻盈、坚韧的特性,成为制作箭矢尾羽的理想材料。箭矢尾羽的质量直接影响箭矢的飞行稳定性和射程精度,因此,优质鸟羽对于军队的战斗力至关重要。

秦王朝以军事强国著称,统一六国的过程中,对兵器的需求量极大,即便在统一之后,为了维护庞大帝国的统治,军队规模依然庞大,对箭矢等武器的需求从未减少。洞庭郡迁陵县作为南方的重要郡县,不仅是秦王朝统治南方的军事据点,也是兵器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当地丰富的鸟羽资源,自然成为满足军事需求的重要物资。

里耶秦简中还有关于“翰羽”的买卖:“□买白翰羽□沅以北到□邮行□”(8-1662)“迁陵买羽仓衔故□”(8-1775)。简牍中“买羽”“卖羽”的记载,反映了鸟羽作为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情况。鸟羽的交易不仅满足了人们对装饰的需求,也催生了专门以捕羽、卖羽为生的群体。表明鸟羽已经成为一种具有明确价值的商品,其流通受到市场规律的影响。此外,鸟羽除了作为装饰品,还可能被用于制作保暖物品,如羽衣、羽被等,满足人们对温暖的追求。这种对鸟羽在生活层面的需求,进一步推动“捕羽”活动的发展。

楚地素来有“好羽饰”的传统,从贵族的冠冕到平民的衣饰,鸟羽都是不可或缺的装饰。《楚辞·离骚》中有“凤凰翼其承旗兮,高翱翔之翼翼” 的诗句,楚地贵族礼器的凤鸟纹,羽冠越华丽,代表主人越高贵。孔雀羽的斑斓,鸿雁羽的洁白,雉鸡羽的明艳,被缝在衣袂上,插在发簪旁,让楚人的生活处处透着灵动与华美。秦统一六国后,并未彻底抹去楚地的文化印记,这种爱羽的风尚反而随着人口的迁徙、文化的交融,渐渐影响了中原。于是,捕羽活动又多了一层意义——满足社会对装饰的需求。迁陵县的鸟羽,不仅被制成箭矢,也被送往各地的工坊,编织成羽扇,点缀成帷幔,甚至做成御寒的羽衣。在市井的集市上,或许有小贩叫卖着带有羽饰的钗环;在寻常百姓家,或许有孩童拿着羽翎嬉戏。那片来自边陲迁陵县的羽毛,跨越了地域的界限,成了秦王朝社会生活里一抹温柔的亮色,让铁血的王朝,多了几分烟火的温情。

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湘西里耶秦简静静陈列在博物馆里,简牍上的“捕羽”二字,早已褪去了当年的烟火气,却依然能让我们触摸到秦代社会的肌理。那片小小的鸟羽,从迁陵县的山林飞向秦代的朝堂与战场,从楚地的装饰走向中原的风尚,它是赋税的符号,是军事的原料,是民俗的载体,也是底层民众的生计。酉水的流水依旧,古镇的炊烟仍在,而那些藏在秦简里的飞羽,早已化作历史的尘埃,却又在文字中永远鲜活。它们告诉我们,宏大的秦王朝叙事背后,从来都藏着普通人的劳作与生活,而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恰恰是历史最动人的模样。

--> 2026-01-29 1 1 团结报 content_174051.html 1 里耶秦简中的“捕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