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高考加分政策。
通知明确,优惠加分实行“就高不叠加”原则,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仅取分值最高项,加分适用于全国在湘招生高校投档,不适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烈士子女,加20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其中,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认定,考生需具备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及连续3年实际就读经历,申请时户籍与高中阶段户籍一致。
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同时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三级网上公示机制。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高中学校须进行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加分项目、分值等,高中学校还须公示到班级。
通知强调,对弄虚作假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将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审核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报全媒体记者 肖庆宾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