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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0日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报告》《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报告及2025年预算报告》《2024年度湘西州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湘西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湘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9人,其中,在编62人,非在编3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86家,净减单位90家;新开户人数0.82万人,净减人数0.16万人;实缴单位3,305家,实缴人数14.22万人,缴存额30.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5%、-1.1%、4.34%。2025年末,缴存总额295.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1%;缴存余额126.02亿元,同比增长8.0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2025年,6.3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33亿元,同比增长3.1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34%,比上年增加0.7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69.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4万笔8.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44%、17.88%。其中,州直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3.76亿元,吉首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6万笔0.89亿元,龙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033万笔1.21亿元,永顺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3万笔0.8亿元,保靖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3万笔0.35亿元,花垣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57亿元,凤凰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2万笔0.76亿元,泸溪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3万笔0.46亿元,古丈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4万笔0.12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39亿元。其中,州直管理部5.68亿元,吉首管理部0.02亿元,龙山管理部1.23亿元,永顺管理部0.83亿元,保靖管理部0.47亿元,花垣管理部0.57亿元,凤凰管理部0.91亿元,泸溪管理部0.47亿元,古丈管理部0.2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0万笔174.69亿元,贷款余额78.0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2%、5.38%、 -1.8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1.9%,比上年末减少6.2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59笔5,244.2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3,707.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088.3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260笔33,864.60万元,累计贴息984.11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7.79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1亿元,1年以上定期42.7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3,216.65万元,同比下降3.5%。存款利息10,210.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22,998.0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8.1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8,587.81万元,同比增长7.99%。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8,566.65万元,归集手续费0.5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01万元,其他20.6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4,628.84万元,同比下降14.99%。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095.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22.55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601.4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22.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422.19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01.2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5,598.6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 年,管理费用支出 3,766.13万元,同比增长 77.31%。其中,人员经费 1,832.79万元,公用经费 299.05 万元,专项经费 1,634.2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987.37万元,不良率0.2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01.29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7%,非企业单位占72.85%,灵活就业人员占0.1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6.36%,非企业单位占43.59%,灵活就业人员占0.0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38%,租赁住房占3.51%,老旧小区改造占0.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3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4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5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4.7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4.79%,比上年末增加0.7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1.5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68.4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5.55%,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4.41%,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2.44%,30岁-40岁(含)占45.73%,40岁-50岁(含)占18.05%,50岁以上占3.7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5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8%,比上年增加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2025年共为 7712 人提取租房资金 7,486.71万元,并支持按年或者按月提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直接打入开发商账户。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对多子女家庭购房在现有贷款额度上提高30%。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最高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缴存比例为12%。上年度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8.50元,其3倍为23,125.00元,故2025年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最高月缴总额调整为5,550.00元,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最低月缴存仍保留200.00元作为最低月缴存总额,与上年度持平。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25年,中心开展标准化服务试点获得成功,并在全州范围内管理部进行推广。一是统一服务环境标准,确立全州统一的硬件建设标准。二是统一服务流程标准,对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和优化,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全州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三是统一服务行为标准,对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提出统一要求。四是提升服务体验,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缺件受理服务等,让公积金服务更有温度。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调查研究,送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提高政策知晓度。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一是聚力攻坚克难,系统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与信创适配。为贯彻落实国家信创适配工作任务,中心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为中心重点工作,一年来,按照重大项目管理规范,高效协调,先后顺利通过网信、密码管理等部门的前置审查,完成项目立项与财政评审和公开招投标。在招投标确定承建方后,迅即组织启动项目,经过多轮次、全覆盖的业务需求调研沟通论证,于年底前完成了全面、细致的需求梳理与确认,确保了项目需求既立足当前业务实际,又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为后续高质量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着眼数据赋能,扎实开展数据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数据质量痛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组织技术力量对存量数据进行深度检测与清洗,完成大量问题数据的技术处理。建立“技术+业务”联动整改机制,问题数据按职责分解至各部门,跟踪督导整改,实现数据治理从技术层面向管理层面的有效延伸。封存账户清理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有效释放了管理资源,提升了数据资产整体质量。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吉首市管理部获省住建厅单项工作突出单位表彰。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2025年7月28日,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9年至2022年期间发生的利用虚假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2025年因受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影响,出现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本息122户、逾期总额1,102.83万元,逾期率0.14%。为确保逾期率控制在0.03%的范围内,中心对逾期6期以上的贷款采取与法院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和提起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追偿。剔除已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贷款逾期额886.02万元后,逾期率为0.028%。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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