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田 华)近日,龙山县正式出台《2026 年龙山县促进旅游市场发展奖励办法(试行)》,通过真金白银激励旅行社引客入龙山,最高单项奖励达5万元。
政策明确,奖励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符合条件的个人。共设立旅游地接奖、突出贡献奖、新办地接社鼓励奖三类奖项,多项奖励可叠加享受。
旅游地接奖方面,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游览县域内2个(含)以上等级景区(至少1个收费景区)并住宿1晚(含)以上,年度累计3000人次至1万人次的,按6元/人次奖励;超出1万人次部分,按12元 / 人次奖励。该项奖励资金总额80万元,超限额则按比例分配。突出贡献奖面向年度组团购票超3万人次的旅行社,共评选6名:一等奖1名奖励5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可与其他奖励重复计发。对新注册未满2年的本地地接社,年度接待购票游客超1万人次的,除享受地接奖励外,额外给予一次性1万元扶持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