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全媒体记者 吴映宜 通讯员 杨 丹)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近日,永顺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诽谤案件,一名商户因同业竞争心生不满,在网上恶意发布不实信息、诽谤同行经营者,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经查,违法行为人欧某在该县灵溪镇经营小吃生意。因与相邻麻辣烫店主陈某存在同业竞争纠纷,欧某心存芥蒂、心生怨恨。8月4日至9月30日期间,欧某多次利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捏造虚假事实,公然诋毁、诽谤同行经营者陈某。
发现自身名誉和店铺声誉受损后,陈某曾多次劝导、提醒欧某删除不实内容、停止侵权行为。但欧某拒不悔改、一意孤行,持续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其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他人个人名誉,还严重扰乱对方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全面固定视频截图、聊天记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欧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