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遵示禁”警示后人 ●易长松 罗德武 12月21日,笔者在毗邻鄂西宣恩县沙道乡的龙山县石牌镇“堂皇坪”高兴地看到,一根题款为“永遵示禁”的嘉庆年间的长方体石柱,仍然完好无损地竖立在田野中。这里的“堂皇坪”地名,就与该石柱有关;“堂”就是官府的公堂,“皇”就是皇帝至高无上的代表。 这一石柱位于原永顺府龙山县从白岩里(今龙山县石牌镇一带)通往鄂西宣恩县沙道古镇的官道上;石柱高约2米、宽约0.3米,柱顶有一个0.6平方米大小的石帽。石柱的正面和两侧刻满了汉字碑文,其中大部分文字仍然可以辨认。碑文内容包括提倡遵纪守法、禁止乱砍滥伐、禁止卖淫嫖娼、禁止赌博等,落款是“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距今已有190年。 经考证,这根石柱是嘉庆年间,湘西少数民族领袖吴八月反清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治理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特授权湖南永顺府到龙山县白岩里立下石柱,刻上法规,以警示当地百姓。 据了解,“堂皇坪”周边地区在清朝时期人口众多,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永顺府龙山县从白岩里通往鄂西沙道古镇官道上的必经之路,这一保存下来的石柱成为一段历史的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