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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9年度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情况的通报

  (2010年1月5日)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纳税人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执收单位行风活动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08〕29号)要求,州、县市优化办、纠风办在全州范围内组织纳税人对州、县市68个职能部门、执法执收单位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优质服务、执法行为、政风行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评议。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组成部门及工作机构

  (一)满意单位(17个)

  州  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首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

  泸溪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凤凰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局

  古丈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局

  花垣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保靖县: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永顺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

  龙山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交通局

  (二)不满意单位(2个)

  保靖县:县民族事务局

  永顺县: 县林业局

  二、履行部分行政职能和执法执收单位

  满意单位(26个)

  州  直: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工商局

  吉首市: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泸溪县:县地税局、县医保局、县农机局

  凤凰县: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广播电视局

  古丈县: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农机局

  花垣县: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保靖县: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企业养老

  保险中心

  永顺县: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

  龙山县: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广播电视局

  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评议中被评为满意单位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3个州、县市直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州委、州人民政府给予记二等功奖励;对2个不满意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州委、州人民政府要求各被评议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优化我州经济发展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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