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道波 王新名 向 黎
为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性事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队伍的执法和正规化建设水平,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履行好肩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自2008年起,州公安局机关开始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实践证明,这一革命性的管理模式创新,给州公安局机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取得明显的成效:挖掘了民警潜能,减少了民警违规投诉,提升了民警素质,带来全新工作思想和工作方式,规范了机关管理;2009年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14个市州排名我州由往年的13或14名提升至第8位,公众安全感测评回升至全省第8位;各项基础保障工作明显进步等等,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各项事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公安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精细化管理最初源于日本的一种企业管理理念,其基本原理来自于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综合科学,精髓是各项工作流程的细化、量化、标准化,注重和细化、量化每一项工作、每一道环节,提升每一项工作、每一道环节的工作质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提升管理效益。公安精细化管理是对企业精细化管理模式和理念的一种借鉴和运用。
二、州公安局精细化管理基本运作模式
州公安局机关实施精细化管理是在省公安厅党委统筹安排下进行的。 2008年3月州公安局党组研究成立专门班子,在机关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这项管理措施的运行较为顺利,效果较为明显。主要运作模式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层级管理、分类考核。层级管理是管理科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要求,就一个单位而言,二级机构班子承上启下,一岗双责是管理工作得以发挥实效的关键。州公安局机关的精细化管理遵循这一规律,由局党组对局属单位进行管理考核,包括制定管理办法,实施考核评比。再由局属各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对本单位民警的考核评比。同时为了解决二级机构“一把手”在本单位内部考核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角色问题,州局党组单独制定了二级机构“一把手”政绩考核办法,由党组对所有二级机构“一把手”直接进行考核排名。
州公安局机关局属单位较多,工作性质不一,为了增强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单位分为综合保障类和实战类实行分类管理考核排名,目的是增强可比性,使竞争者尽量站在同一起跑线。
(二)结合工作实际,实施过程控制。相对于绩效考核,精细化管理的优势就在于缩短考核时段,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适时地通报与评比,使管理者和民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优劣情况,以便及时改进和调整工作目标和重点,最终取得工作效益的最大化。为此州公安局确定了“日清、旬审、月结、季评、年中评、年总评”的过程控制模式。
“日清旬审”是指全局所有在编在职人员每月分上、中、下旬,将每一天所做的主要工作录入精细化管理系统,然后由其直接上级审核真实性。其目的就是要求每个同志要对自己的工作分日或分旬进行回顾,一方面有利于自清自省,另一方面接受领导和其他同志的监督(可从网上看到日清情况)。
“月结”是指每个月完结以后五日内,局属单位要对上月本单位工作进行小结,对本月工作作出计划安排,录入电脑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季评”指平时按季对民警的考核。由局属单位根据自行制定的对本单位民警考核办法在年内每个季度完结后对民警进行考核,按固定比例(3:6:1)分出A、B、C三个档次,交局精细化办审查后予以通报。“年中评”是指半年结束以后,由局党组组织统计上半年各单位加扣分情况和完成全年工作的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各单位对照通报情况认真总结,认真整改,对下半年工作和队伍管理有针对性地及时予以安排部署。同时对局属单位“一把手”半年政绩情况予以考核排名。“年总评”是指年底先由局党组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出A、B、C三个档次,分配各单位A、B、C档民警的比例(按A类单位3.5:6.5,B类单位3:6:1,C类单位2:6:2),再由各单位按此比例评出每个民警具体档次,报局精细化办审查后予以通报。如此把个人的荣誉与单位的荣誉牢牢挂起钩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局党组对二级机构“一把手”进行全面考核,评出A、B、C、D四个档次。
(三)明确目标,科学制定考核项目及分值。考核是导向,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得合不合理,牵涉到整个管理效用。指标体系的设定要以业务工作指标为核心。为此州公安局把体育竞技中的难度系数 运用到精细管理之中。经局党组反复研究讨论,确定以省厅厅属各单位对市州对口部门综合考评排序第10名为目标,以此为标准设定分值。
目前局党组对局属单位考核目标包括以上工作绩效、公共管理、民主测评三大部分,各占50%、30%、20%,从运行结果看,这种考核指标设计较为全面、公正、合理。
(四)引入激励机制,挖掘内部潜力。一是考核结果等级划分,与“面子”挂钩。每一次考核结果,对单位按A、B、C档划分,对民警按A、B、C、D档划分,全局通报。
二是考核指标中设加分项目。加分点主要有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立功受奖、对外宣传、撰写高质量调研文章等,目的是鼓励民警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增强争先创优意识。
三是对重点项目实行一票晋优,一票否决制。规定综合考评在全省同类警种排名前5位的单位,年底直接定为A档,未进前10名的单位年底不能晋A档,排名最后的单位年底直接定为C档。有民警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年终考核不能定A档或直接定为C档,民警本人直接定为C档或D档。
四是考核结果与单位和民警政治、经济待遇挂钩。规定年底被评为A类的单位就是先进单位,授予荣誉,并在年底公务员考核评先评优名额分配上向其倾斜。被评为C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党组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被评为C类单位的主要领导采取组织措施。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和公安奖励必须从年度A档民警中产生。C档民警原则上下一年度不于提拔,D档民警下一年度没有晋升职务资格。各档次民警在相关福利待遇上亦有所差别。
(五)健全保障措施,确保管理实效。一是科技保障。结合全国公安“三基一化”建设契机,州公安局给每名干警配备了一台电脑,开发了一套精细化管理软件系统,其功能便于网上清结、网上记分考评、网上通报,这样大大节约了管理成本。
二是组织保障。层层设立精细化管理机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程序保障。为增强管理的实效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局精细化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设定、管理运作至考核评比,精心设定了一套程序 。
三、基本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要重视,思想要统一。相对传统的粗放式管理,精细化管理难免会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大。且不说要有一定的物质保障(如电脑的配备、软件的开发),在人力方面至少要有一支较为精干的管理队伍,各单位和民警还要在繁忙的工作外承担一定的工作过程和结果记载、督查、检查、审核、资料积累和评比等任务,加上这种管理模式在运行初期效果不明显,民警受到各方拘束后,不习惯、不适应,各种诋毁、消极对待的情绪纷至沓来。因此需要各级领导高度统一思想,强有力地推行。州公安局党组先后六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管队伍促业务的主要“抓手”强力推行。
(二)要真抓实管。制度确定以后,落实是关键。一是领导抓、抓领导。领导是管理的核心,为了发挥各级领导在精细化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州局把抓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二级机构“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在精细化管理考核中弄虚作假,日清审批不严,不按要求制定执行对民警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不能评出民警档次或仅以投票、轮流坐庄等形式定档次的“一把手”予以重扣分或一票否决。实践中,局党组成员带头履行职责,中层领导班子认真审批日清项目,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对民警的考核办法,严格按记分确定民警档次,及时找被为C档的民警谈心教育。二是坚持考核结果等级划分,决不含糊。 三是结果运用要真。年底公务员考核,州局党组严格按精细化考核办法规定,优秀档次和公安奖励只从A档民警中产生。
(三)管理考核办法要逐步完善。制度是人制定的,但人无完人,加上形势和任务又在不断变化之中,制度定得好不好还需实践来检验,因此制度的不断修改和完善必然贯穿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始终。管理办法无论如何制定和修改,其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理念不能改变,即必须遵循绩效考核加过程控制加日常规范化管理的结构设计理念和量化考核、层级管理、成本核算、考核结果与民警政治、经济待遇挂钩的基本原则。办法亦不能随想随改,须有较长时间的间隔,以维护制度管理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