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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8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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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廉政准则》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王超祥

  今年1月下旬,中央正式下发了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2月23日,中央又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党风廉政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表明党中央、中央纪委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一、充分认识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以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央向全党印发《廉政准则》,从而使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有了正式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这必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实施《廉政准则》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进一步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保持我国经济平衡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关键在于我们的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在于我们的领导干部有没有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作风,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否廉洁从政和勤政为民。为此,必须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在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实现发展的实践中取得胜利。    

  (二)实施《廉政准则》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政治原则,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管好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历来就高度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的三代中央领导人根据不同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状况,提出了一系列的纪律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新要求新举措。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1997年3月,中央颁布了《廉政准则(试行)》,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廉政准则(试行)》已经存在着不相适应的地方。《廉政准则》正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这将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三)实施《廉政准则》是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必须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切实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对明确规定禁止做的事情不仅自己坚决不做,并且勇于同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才能以良好的形象,带领人民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保证行动和工作的高度协调,万众一心,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取得改革发展的全面胜利。    

  (四)实施《廉政准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从政,就会上行下效,必收“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功效;领导干部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甚至违纪违法,为政不廉,就会纷纷效尤,必酿“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恶果。当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出现偏差;一些党组织对党的决策执行不力、政令梗阻;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贪图享受,个人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基础性法规,从制度的层面上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实施《廉政准则》是党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体现。《廉政准则》在全党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不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就为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架起了一条“高压线”,筑就了一道“防火墙”,树立了一支“新标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这些禁令,很多都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事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说是“小事”。而这些“小事”恰恰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待人处事的底线,是领导干部本应知道且能够做到的常识性问题。从发现和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演变为腐败分子,正是从一点一滴的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所谓“小事”“小节”开始走向深渊的。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把“小事”“小节”不当事,为政不廉,势必走上违纪违法甚至是犯罪的道路,不仅损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也毁了领导干部自身。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利于予以腐败。从领导干部个体来说,《廉政准则》可以保证领导干部健康成长,充分体现了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二、把握《廉政准则》基本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    

  全面了解、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基本前提。《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和三章正文,共十八条。在总则当中,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大意义,强调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强调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举措。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是本准则的核心内容,共八条,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八个禁止”:一是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是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是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五是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六是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七是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八是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在上述“八个禁止”之下,又具体列举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52个不准”。第二章———实施与监督,强调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组织领导、基本途径、考核办法、对违反本准则的处置以及对实施本准则的监督。第三章———附则,说明了《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解释机构和生效时间。第一章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具体阐述,因而是本《廉政准则》的核心,明确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八个禁止”,从小的方面来说又细化为“52个不准”。《廉政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怎么样做是廉洁从政,怎样做不是廉洁从政,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就是《廉政准则》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政治基础。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动力。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根本保证。五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具体体现。这些基本要求,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与做人的“底线”,必须时刻牢记,自觉做到。

  

  三、认真做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自觉落实各项要求和规定,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廉洁奉公,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        

  (一)要各负其责抓贯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工作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要广泛宣传造声势。要把《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理论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抓好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以及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要健全制度抓配套。要按照《廉政准则》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一是要细化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二是要清理制度。对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应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应的要及时加以废止,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三是要创新制度。要认真总结过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不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要领导带头作表率。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作学习的表率,全面熟悉和了解《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作落实的表率,切实做到要求一般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作接受监督的表率,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五)要监督检查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开展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学习宣传工作落实。要加强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严肃执行纪律。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有效震慑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四、大力推进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主要工作

  落实《廉政准则》,就是要立足长远、狠抓当前。要按照党中央所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任务落实,以实际成效体现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成果。    

  (一)要以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而加强党的建设最终目的在于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大绘就了一个时期内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的发展战略,201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提出了的“六大主要任务”和“七大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在完成这些发展战略任务和经济发展任务的过程中,承担着巨大的责任。没有良好的作风,没有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不切实解决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就绝对不能保证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优良的作风和坚强的党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要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问题的核心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在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应牢记“两个最大”:马克思主义政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群众,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要增进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就必须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信于民。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第二,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第三,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规定者。第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第五,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第六,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既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综合体现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指征。第一,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要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根本的是要体现在谋划发展、实现发展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的要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树立为民决策理念,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发展成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第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上,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落实,在落实中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作风评议、促进领导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的改进、行政效能的提高,扎扎实实推进富民强州、实现科学发展。第三。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始终不渝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牢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和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在艰苦奋斗的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第四,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掌握正确的原则和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正视问题和错误,分析问题和错误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纠正错误的有效措施并在实践中去落实。坚持正确的方法,以民主的方法,说服的方法,循循善诱的方法,以理说服人,以情感化人。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方面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党性是根本,是党风党纪的基础;党风是一贯的态度或行为,是党性党纪的体现;党纪是规范,是党性党风的保证。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性。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保持政治上清醒坚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形成高尚的思想情操;自觉加强作风修养,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自觉恪守廉洁从政准则,树立正确的廉政观。珍惜来之不易的为党和人民奉献的机会,在反对和防治腐败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注意在小事、小节、小利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为广大党员干部做表率。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向全委会报告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落实信访监督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信访监督。坚持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具体事项的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测评、任职回避等监督措施,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继续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裁量权。落实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当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为政不廉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做到从源头上促廉反腐。第一,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缺,严厉整治跑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第二,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第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的同时,强化保障机制,促进法规制度的全面落实。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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