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宋耀邦)连日来,花垣县司法局组织一批矛盾纠纷排査化解队伍,深入各乡镇、矿山、社区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该县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调解工作机构,做到了乡乡有矛盾调处中心,村村有调解工作室;同时把全县18个乡镇划为四大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局领导和3名干部负责指导、督察乡镇司法所、调委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以及“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并整合调解资源,动员全县306个村居调委会、1000余名调解委员参与此项工作,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在排查化解工作时,该县坚持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月一调处、一月一督察、一月一通报和零报告制度,坚持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了,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问题不出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坚持平时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普通群体与重点群体相结合,加强矛盾纠纷多发期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强矿区等治安混乱地区的排查整治力度。 为了把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规定,司法行政干部和基层司法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凡因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得力,处理不公证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等,坚决按照“四个一律”处理,对年度绩效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不能评优评先,一律扣发津补贴,一律不推荐提拔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