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 实习生 田 甜)9月21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路平主持召开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州长叶红专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情况、我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发表了意见。大家认为,过来我州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显著,《条例》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但目前还存在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人员;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传习场所等基础设施缺乏等问题,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传承、保护、开发、利用四个环节要进一步向深度、广度去开掘,使之相互促进;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出台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叶红专在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后表示,下一步,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常委会上提出的意见,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具体办法加以解决;要在投入和传承、保护、开发、利用上加大工作力度,使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得到落实,促进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万松、董道平、宋友达、向清平、刘万云、刘昌刚、罗天明,秘书长彭继春参加会议,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立新,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新善,州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州人大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