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华湘)10月11日,笔者从泸溪县残联获悉,继去年为30名重度残疾人每人发放550元居家托养金后,今年,该县残联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资助42名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改善生活状况。 “阳光家园”计划是由中国残联与财政部共同发起、县市残联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助残民生工程,旨在为处于就业年龄段且不在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等服务提供资助,以切实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生存状况,努力实现残疾人困有所帮、难有所解、需有所应,让残疾人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据调查统计,泸溪县现有精神残疾人1047人,智力残疾人1340人,重度残疾人5872人,大多依靠亲属供养,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需求难以得到保障,生活十分困难。为切实解决好这部分特殊困难对象的生活问题,该县残联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按政策分别将他们纳入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积极向上级残联汇报,想办法解决他们的托养服务问题。经过争取,从去年开始,省、州残联将该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列入了“阳光家园”计划。 为把今年的“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真正落到实处,该县残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安排专项资金,抽调专门人员,深入乡镇,进村入户进行摸底筛查,严格按照个人(监护人)申请、村(社区)民主评议、乡镇残联审核公示、县残联审批的程序审定资助对象。目前,已确定对42名无生活自理能力、长期依靠家庭照料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实行居家托养服务,每人一次性给予600元生活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