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再生 叶红专州长在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快新型城镇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要突出“山区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走具有湘西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如何搞好我州的新型小城镇建设,笔者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借鉴新型小城镇建设的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少走一些弯路,就必须在小城镇建设中做到“四要”。 一、在建设规划上,要做到科学规划。搞好小城镇的规划设计,是建设好小城镇的前提条件。我州的小城镇建设必须从各县(市)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解决 “三农” 问题为目标,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出总体水平高、配套功能全、基础设施优、吸引效果好的小城镇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要与当地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相适应,从而确保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不断强化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在城镇布局上,要明确主导产业。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和不平衡性,决定我州各个小城镇自身功能的不同。在建镇时,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本地资源,确定发展那些产品,谁为主导产业,谁为龙头企业,通过着重发挥中心城镇(如县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来提高其他小城镇的整体效益,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真正使小城镇成为连接周围农村的纽带。 三、在发展模式上,要做到独具特色。由于我州各地自然、经济、人文、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差异,决定小城镇建设必然是风格各异,独具特色,这决定了小城镇建设工作者要有清晰的思路。因此,在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上:要确定好小城镇的经济功能、带动功能、辐射功能。如古丈县的古阳镇要打造成“茶城”;芙蓉镇要打造成“旅游城”;龙山里耶镇要打造成“寻古探幽城”;凤凰阿拉镇要打造成“边贸集镇”等。在建筑特色上,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对待先进经验只可在借鉴中受启发,而不是简单的模仿,要做到独具特色,力避千镇一貌。 四、在城镇管理上,要注重环境保护。建设是基础,而管理是实现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没有严格有效的管理,就没有城镇功能的高效顺畅发挥,更不能有力的服务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因此,必须坚持在抓好建设的同时,抓紧抓实小城镇管理,实现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城镇的管理上,要注重环境保护,因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好与坏,是衡量小城镇建设质量高与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而小城镇建设必须与环境保护相统一,而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各小城镇要牢固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思想,在引进项目上要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对那些污染重、能耗高、治理难的项目要坚决不上,对现有的工业项目要加强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只有这样,小城镇建设才能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小城镇的社会、经济、生态才能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