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盾)4月9日上午,龙山县洗车河镇木友村村支书吴顺久喜滋滋地告诉笔者:“这样的普法宣传形式,符合农村实际,是我们农民群众所期盼的。”咨询台前,一位50多岁的汉子问:“私人之间借的款,是高利息的20-30%年利率,双方都受到法律保护么?”县司法局干部王小勇向该男子解释说:“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4倍不受法律保护,利息超出法定部分不受保护可视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该县利用农民赶集日,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120余名干部深入全县34个乡镇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宣传“送法下乡”活动,以“创平安龙山,建和谐家园”建设主题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举措,利用展板、标语、横幅、花鼓向农民群众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农村法律法规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等知识,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就农民提出的关于产品质量、劳动维权、民间高利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使广大农民朋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截至目前,全县“送法下乡”活动共计发放法律资料18000余份,宣传挂图300多幅,展出法制展板700多幅,现场解答群众提出法律问题4000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