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庆 贾 涌 7月14日,在永顺打工的湖北省籍农民工石裕财高兴地告诉记者:“感谢永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帮助我追回了3.2万元的工伤经济补偿费和治疗费用。” 2010年11月12日,湖北省阳新县农民工石裕财在张花高速公路17标段隧洞喷浆施工过程中,不幸从4米多高的工作台车上摔下来,造成胸部、腰部、上下肢多处骨折,被送往县医院治疗60多天,共花去了医药费用2万多元。受伤家属与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今年6月,通过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进行调解,化解矛盾,最终两方达成一致,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为石裕财赔偿了3.2万元的工伤补偿费。 今年以来,永顺县立足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劳动纠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员会,为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开通了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加大追讨执法力度。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多次深入到工矿企业、建设工地了解情况,倾听农民工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劳动纠纷中的实际困难。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7件,接待群众咨询20起,其中处理结案4件,案外调解9件,其余4件正在办理之中,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50多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5万元。 |